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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年产10万吨园林绿化营养基加工项目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园林绿化营养基加工项目部分
建设地点:山****经济开发区水浒东路东段**100 米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租赁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建设,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及其他配套工程,安装泥料搅拌系统机(1套)、造粒机(1台)及配套环保设施等,以一般污泥(非工业污泥)、秸秆-普通泥土、营养液为原辅材料,采用计量-搅拌-造粒-成品的工艺,年产10万吨园林绿化营养基,总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劳动定员20人,实行年工作时间为300天,实行1班制,年工作2400h。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2日至2025年7月18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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