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拟对****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电站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2305
传 真:020-****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电站 |
| 建设地点 | ******县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电站位于**省**市**县境内,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共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工程为Ⅰ等大(1)型工程,****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及其附属建筑物等组成。上水库正常蓄水位590m,死水位564m,调节库容810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08m,死水位97m,调节库容786万m3。电站建成后,将承担**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
| 环评机构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