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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要求,2025年05月26日,****主持召开了鲁能**三期10万千瓦林光互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认为:鲁能**三期10万千瓦林光互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本项目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程天荣/186****6858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绿丰源****公司
监测单位:**杨凌绿诚****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