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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项目1#、2#住宅楼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因该项目实际建设进行局部优化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关于印发〈****中心**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自然资规〔2024〕4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大道西段。
二、公示内容
(一)在1#、2#住宅楼屋面层局部增加风机房、风井。
(二)调整1#住宅楼1-1-3、1-2-4户型及2#住宅楼2-1-4、2-2-3户型主卫北面空调板的宽度。
(三)在1#、2#住宅楼第一层局部增加风井、门廊。
(四)优化调整1#****幼儿园部分的建筑平面布局。
三、公示时间
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2#住宅楼建筑分层核实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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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