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政征预发〔2025〕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因**市**区2025年度第18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一期)需要,****政府拟征收**区北郊街道七里塘村、****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区北郊街道七里塘村、****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6553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征收土地理由
因**区教育类公共事业用地建设需要,该项目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该批次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区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5年6月11日起,**区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6月11日起,****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区北郊街道七里塘村、****社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cn/。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