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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重点监控点实行跟踪管理和滚动复评,被认定的化工重点监控点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每3年组织一次复评。经相关县(市、区)政府认定评审,****信息化局、****委员会、****规划局、****环境局、****管理局、****服务局等部门及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联合评审组,综合评审,承****公司等6家企业符合认定条件(名单附后),根据认定程序,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监督电话:
****原材料工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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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化工重点监控点复评认定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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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