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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保障厅关于印发**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现对经**市机电工程****委员会评审拟通过的人员(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止(5个工作日),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办公室认真受理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及时查实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公示期结束后,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区级单位需经区级人社部门盖章),并对公示情况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请于2025年7月11日前将《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送至****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不支持邮寄),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社会保障局****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和联系电话,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社会保障局****管理科,电话:0757-****0561、****5765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地址:**市禅**同济西路7号服务大厅
附件:1.2024年度**市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