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区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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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疑问答复
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或改造业绩。
我单位提供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认可
答:详见招标文件修改。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P3页“3.1.3投标人业绩要求”修改为“2020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维修或改造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P68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业绩表述修改为“2020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维修或改造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P69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表述修改为“2020 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维修或改造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予以认可)”。
三、延期公告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07月10日”;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07月10日”;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修改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6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4.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1619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55****37830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00、****3831
答疑发布时间:2025年6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