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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318251B | 建设单位法人:马文海 |
| 周德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望州路20号 |
| ****枣子湾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经度:107.22686,107.23714 纬度: 29.7254,29.7501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9 |
| 渝(涪)环准〔2023〕0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378 |
| 75.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318251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君邦****公司 |
| 914********422574W | 验收监测单位:****中心(有限合伙) |
| ****0114MA5YN8W75W | 竣工时间:2024-11-2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5-05/21/202********220****65259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桥越东、西线π接入枣子湾变110kV 线路工程 线路由110kV 桥越东、西线π接入枣子湾220kV 变电站,分别形成枣子湾~花桥110kV 线路(简称“枣花东、西线”)、枣子湾~原桥越线13#塔110kV 线路(简称“枣越南、北线”)。 **枣花东、西线路径长度为3.822km,采用单、双回混合架设,**单回线路长度为0.262km+0.262km、双回线路长度为2×3.298km,**铁塔17基,利旧2基;**枣越南、北线线路长度为2×0.196km,**铁塔1基,利旧2基。 拆除原桥越东、西线花桥站构架~10#塔段线路和2#塔~11#杆塔,拆除线路路径长度2×3.324km,拆除杆塔11基(其中桥越东、西线5#为两基单回水泥杆)。 (2)涪万、涪攀线π接入枣子湾变110kV 线路工程 线路由涪万、涪攀线π接入枣子湾变形成枣子湾~**南、北线(简称“枣涪南、北线”)、枣子湾~攀华(简称“枣攀线”)、枣子湾~万达二(简称“枣万二线”)110kV线路。 **枣涪北线线路路径长度为1.319km,**枣涪南线线路路径长度为1.206km,**枣攀线线路路径长度为1.220km,**枣万二线线路路径长度为1.219km,均采用单回、同塔双回、同塔三回、同塔四回混合架空架设;**预留1线、预留2线线路路径长度为1.214km,采用同塔双回、同塔三回混合架空架设。**杆塔共16 基。 拆除110kV 涪万线56#~57#段架空线路长度0.056km,拆除110kV 涪攀线56#~57#段架空线路长度0.045km。 | 实际建设情况:(1)桥越东、西线π接入枣子湾变110kV 线路工程(π接后形成110kV枣子湾~花桥线路(调度运行名称为110千伏枣**西线)、110kV枣子湾-万达一期线路(调度运行名称为110千伏枣万线)) **110千伏枣**西线路径长约4.185km,采用单、双回混合架设,其中单回线路长约0.363km+0.363km,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3.459km,**杆塔17基,利旧2基;**110千伏枣万线线路长约0.196km,采用同塔双回架设,**杆塔1基,利旧2基。 **预留线路1回,线路长约0.196km,与110千伏枣万线同塔双回架设。 拆除原110kV桥越东西线自110kV****电站~10号塔段线路,拆除线路长约2×3.324km,拆除杆塔11基(2号~11号塔,其中5号为两基单回水泥杆)。 (2)涪万、涪攀线π接入枣子湾变110kV 线路工程(π接后形成110kV枣子湾~**线路(调度运行名称为110千伏涪枣线和110千伏涪枣二线)、110kV枣子湾-攀华板材线路(调度运行名称为110千伏枣攀线)、110kV枣子湾~万达二期线路(调度运行名称为110千伏枣板线)) **110千伏涪枣线长约1.206km,**110千伏涪枣二线长约1.317km,**110千伏枣攀线长约1.220km,**110千伏枣板线长约1.219km,均采用单回、同塔双回、同塔三回、同塔四回混合架空架设;**预留1线、预留2线线路长约2×1.215km,采用同塔双回、同塔三回混合架空架设。**杆塔共16基。 拆除110kV涪万线56号-57号杆段线路,拆除线路长约0.056km;拆除110kV涪攀线56号-57号杆段线路,拆除线路长约0.045km。 |
| 1、桥越东、西线π接入枣子湾变110kV 线路工程 **110千伏枣**西线线路路径总长较环评增加0.363km; 2、涪万、涪攀线π接入枣子湾变110kV 线路工程 ①**110千伏涪枣二线线路长度较环评减少0.002km; ②**预留1线、预留2线线路长度较环评增加2×0.001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电能输送或电压转换过程中,高压输电线、主变压器和高压配电设备与周围环境存在电位差,形成工频(50Hz)电场;输变电设备还有很强的电流通过,在其附近形成磁感应强度,两者均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在电能输送或电压转换过程中,高压输电线、主变压器和高压配电设备与周围环境存在电位差,形成工频(50Hz)电场;输变电设备还有很强的电流通过,在其附近形成磁感应强度,两者均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生态影响:(1)规范施工:①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生态环保意识,加强监督管理;②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当地植被,禁止随意砍伐灌木、林木等行为;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④明确规定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或丢弃。(2)表土保护:①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施工前,对临时占用林地等表土进行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剥离的表土采用彩条布苫盖等防护措施;③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其原有土壤功能和植被形态;④在易风化或易受雨水冲刷的边坡区域,设计边坡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影响,防护方式宜优先采用植物防护,对不易生长植物的边坡,宜根据其土石性质、高度及坡度选择浆砌石、干砌石或混凝土护坡。(3)土地利用保护:①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区域相对集中,减少施工临时用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缩小施工作业范围,避免大规模开挖;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②施工开挖作业面及时平整,临时堆土合理堆放;加大土石方的调配力度,进行充分的移挖作填,减少弃土弃渣量;③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对周围的生态破坏。沟槽挖土可采用人工挖土,减少施工机械进出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基础开挖有条件下采用人工掏挖式基础,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⑤施工临时用地使用完毕,施工单位必须按土地原使用功能进行恢复,占用土地采取绿化、平整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植被状况。(4)植被保护:①线路工程设计应增加杆塔高度,抬高线高,空中跨越林木,避免砍伐通道;②在丘陵等地形起伏区域,采用长短腿杆塔的方案;③长短腿杆塔应和不等高基础配合使用,按照不破坏或尽量少破坏原状地貌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预防水土流失;④施工时宜采用无人机展放线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5)动物保护:①在项目区内特别是在林地区域内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禁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②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和破坏动物生境;③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土石方开挖时尽量采用人工的方式,不采用大开挖、大爆破的方法;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6)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环境敏感区,以减少对当地地表土壤结构和植被的破坏,避免过多干扰野生动物的生境;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二、施工废气:(1)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2)施工期对干燥的作业面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3)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干净后方驶出工地,减少材料运输期间产生的扬尘影响。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4)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选用尾气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和车辆。(5)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6)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三、施工废水:(1)线路施工期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基础钻浆废水等。本项目施工人员主要租赁附近民房,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居民厕所处理或利用周边公共设施解决。(2)施工区域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浇洒降尘,不排入附近水体;(3)线路施工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废水量较小。 四、施工噪声:(1)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邻近居民集中区施工时,应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以进行隔声;(2)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如因施工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相关手续。(3)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五、施工固体废物:(1)加强对施工期固体废物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2)架空线路塔基开挖土石方在施工结束后,一般回填或就近于低洼处夯实;(3)本工程拆除的铁塔、导线、绝缘子、金具****回收部门进行统一调配,不随意丢弃;为避免开挖过程造成的生态破坏,塔基水泥基础一般不进行拆除,原地保留,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运行期噪声:采取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敏感区域和敏感点的噪声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类别标准。 七、运行期电磁环境:确保输变电线路周边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控制限值。 八、环境风险: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杜绝电磁辐射等环境污染纠纷和事故的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一、生态影响:(1)规范施工:①据调查,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加强了环保思想教育,施工合同中约定了环境保护相关条款,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环保相关监督管理;②据调查,施工中未发生随意砍伐灌木、林木等行为,施工结束后已对塔基周边、临时占地复绿复耕;③据调查,施工期间严格划定了施工红线,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未在规定区域范围外活动和行驶;④据调查,施工人员租赁马鞍街道大鹅村3组的1处闲置民房作为施工营地,该民房设有厕所2间、化粪池1处,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民房厕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清运至项目临近的垃圾收集点,塔基开挖土石方回填至塔基周边低洼处,未外运;(2)表土保护:①据调查,施工期合理规划了施工路线,尽可能利用了已有机耕道等现有道路,减少了新开辟施工便道长度,施工车辆和机械按照固定行车路线,减少了对植被的破坏;②据调查,施工期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雨季未进行大规模开挖作业;施工前,对临时占地处的表土进行了剥离、分类存放,并采用了彩条布苫盖,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回覆,已复耕复绿;③据调查,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恢复原用地性质;施工期共设牵张场5处,占地类型为荒地、耕地、林地、绿化用地;临时施工道路占地类型为荒地、耕地、林地;施工结束后占用耕地的已复耕,占用荒地、林地的已播撒草籽复绿,占用绿化用地的已结合绿化带植被针对性复绿;④据调查,在易风化或易受雨水冲刷的边坡区域,设置了边坡防护、排水沟等,减少了水土流失。(3)土地利用保护:①据调查,本工程**线路并行走线较多,施工区域较为集中,**塔基施工成点状式,施工区域面积较小,并行线路的牵张场采取了共用,减少了施工临时用地面积;临时占地优先利用了荒地;合理规划了施工路线,尽可能利用了已有机耕道等现有道路,减少了新开辟施工便道长度;严格划定了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人员和机械仅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优选紧凑塔基避免了大规模开挖;②据调查,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开挖作业面回填平整,临时堆土堆放于塔基周边,并使用彩条布遮盖,开挖土石方在施工结束后均回填在塔基周边,未产生外运弃土弃渣;③据调查,施工材料利用租用的民房院坝、施工区周边的荒地堆放,减少了对周围的生态破坏;④据调查,塔基基础开挖有条件下采用了人工挖孔桩基础,减少了对环境的不良影响;⑤据调查,施工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施工单位已按土地原使用功能进行恢复,占用耕地的已复耕,占用荒地、林地的已播撒草籽复绿,占用绿化用地的已结合绿化带植被针对性复绿。(4)植被保护:①据调查,塔基在穿越林区或植被密集区时导线最低对地高度约19m,充分利用了周边地形、地势,采取了高处立塔、高跨林区,减少了线路通道内对林木的砍伐,降低了对植被的破坏;②③据调查,本工程根据地形地势采用了长短腿杆塔和不等高基础配合使用,减少了占地和对原状地貌的破坏;④据调查,施工时采用了无人机展放线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5)动物保护:①据调查,施工前已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强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施工期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②据调查,施工期未发生捕猎野生动物和破坏动物生境的行为;③据调查,施工期未采取爆破施工,土石方开挖采用人工结合机械的方式,夜间未施工,尽量减少了对动物的干扰。 二、施工废气:(1)据调查,物料运输均进行了遮盖,临时堆土采用了防尘布进行遮盖,临近敏感点施工时,场地周围设置了硬质围挡;(2)据调查,施工期遇大风干燥天气对施工作业面、施工道路进行了洒水降尘;(3)据调查,施工期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采用了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期遇大风干燥天气对施工作业面、施工道路进行了洒水降尘;(4)据调查,有运输条件的塔基使用了商品混凝土,选用了年检合格的车辆;(5)据调查,施工期开挖的裸露地面使用了防雨布进行覆盖; (6)据调查,施工期现场将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清运至项目临近的垃圾收集点,未将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施工期未收到施工扬尘环保相关投诉。 三、施工废水:(1)据调查,施工人员租赁马鞍街道大鹅村3组的1处闲置民房作为施工营地,该民房设有厕所2间、化粪池1处,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民房厕所处理;(2)据调查,施工区域设置了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浇洒降尘,未外排; (3)据调查,有运输条件的塔基使用了商品混凝土,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小。施工期未收到施工废水环保相关投诉。 四、施工噪声:(1)据调查,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了施工作业时间,未在夜间施工;线路路径避让了密集居民区,临近居民房屋施工时,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了硬质围挡,优选了人工结合机械的低噪声作业方式,控制了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2)据调查,施工期选用了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未在夜间施工;(3)据调查,运输车辆未进入噪声敏感区域;施工期加强了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了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期未收到施工噪声扰民环保相关投诉。 五、施工固体废物:(1)据调查,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清运至项目临近的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均未随意乱排;(2)据调查,施工结束后,塔基开挖土石方压实回填于塔基周围低洼处,未外运;(3)据调查,本工程拆除的铁塔、导线、绝缘子、金具****回收部门,固体废物处置方式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施工期未收到施工固废环保相关投诉。 六、运行期噪声:经监测,线路沿线典型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七、运行期电磁环境:经监测,线路沿线典型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的电磁环境质量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所规定的相应控制限值。 八、环境风险:据调查,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了环境风险管理,本工程自环保设施进入调试期以来,未发生电磁环境污染事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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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规范施工:①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生态环保意识,加强监督管理;②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当地植被,禁止随意砍伐灌木、林木等行为;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④明确规定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或丢弃。(2)表土保护:①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施工前,对临时占用林地等表土进行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剥离的表土采用彩条布苫盖等防护措施;③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其原有土壤功能和植被形态;④在易风化或易受雨水冲刷的边坡区域,设计边坡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影响,防护方式宜优先采用植物防护,对不易生长植物的边坡,宜根据其土石性质、高度及坡度选择浆砌石、干砌石或混凝土护坡。(3)土地利用保护:①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区域相对集中,减少施工临时用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缩小施工作业范围,避免大规模开挖;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②施工开挖作业面及时平整,临时堆土合理堆放;加大土石方的调配力度,进行充分的移挖作填,减少弃土弃渣量;③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对周围的生态破坏。沟槽挖土可采用人工挖土,减少施工机械进出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基础开挖有条件下采用人工掏挖式基础,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⑤施工临时用地使用完毕,施工单位必须按土地原使用功能进行恢复,占用土地采取绿化、平整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植被状况。(4)植被保护:①线路工程设计应增加杆塔高度,抬高线高,空中跨越林木,避免砍伐通道;②在丘陵等地形起伏区域,采用长短腿杆塔的方案;③长短腿杆塔应和不等高基础配合使用,按照不破坏或尽量少破坏原状地貌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预防水土流失;④施工时宜采用无人机展放线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5)动物保护:①在项目区内特别是在林地区域内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禁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②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和破坏动物生境;③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土石方开挖时尽量采用人工的方式,不采用大开挖、大爆破的方法;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6)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环境敏感区,以减少对当地地表土壤结构和植被的破坏,避免过多干扰野生动物的生境;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 (1)规范施工:①据调查,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加强了环保思想教育,施工合同中约定了环境保护相关条款,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环保相关监督管理;②据调查,施工中未发生随意砍伐灌木、林木等行为,施工结束后已对塔基周边、临时占地复绿复耕;③据调查,施工期间严格划定了施工红线,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未在规定区域范围外活动和行驶;④据调查,施工人员租赁马鞍街道大鹅村3组的1处闲置民房作为施工营地,该民房设有厕所2间、化粪池1处,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民房厕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清运至项目临近的垃圾收集点,塔基开挖土石方回填至塔基周边低洼处,未外运;(2)表土保护:①据调查,施工期合理规划了施工路线,尽可能利用了已有机耕道等现有道路,减少了新开辟施工便道长度,施工车辆和机械按照固定行车路线,减少了对植被的破坏;②据调查,施工期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雨季未进行大规模开挖作业;施工前,对临时占地处的表土进行了剥离、分类存放,并采用了彩条布苫盖,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回覆,已复耕复绿;③据调查,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恢复原用地性质;施工期共设牵张场5处,占地类型为荒地、耕地、林地、绿化用地;临时施工道路占地类型为荒地、耕地、林地;施工结束后占用耕地的已复耕,占用荒地、林地的已播撒草籽复绿,占用绿化用地的已结合绿化带植被针对性复绿;④据调查,在易风化或易受雨水冲刷的边坡区域,设置了边坡防护、排水沟等,减少了水土流失。(3)土地利用保护:①据调查,本工程**线路并行走线较多,施工区域较为集中,**塔基施工成点状式,施工区域面积较小,并行线路的牵张场采取了共用,减少了施工临时用地面积;临时占地优先利用了荒地;合理规划了施工路线,尽可能利用了已有机耕道等现有道路,减少了新开辟施工便道长度;严格划定了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人员和机械仅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优选紧凑塔基避免了大规模开挖;②据调查,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开挖作业面回填平整,临时堆土堆放于塔基周边,并使用彩条布遮盖,开挖土石方在施工结束后均回填在塔基周边,未产生外运弃土弃渣;③据调查,施工材料利用租用的民房院坝、施工区周边的荒地堆放,减少了对周围的生态破坏;④据调查,塔基基础开挖有条件下采用了人工挖孔桩基础,减少了对环境的不良影响;⑤据调查,施工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施工单位已按土地原使用功能进行恢复,占用耕地的已复耕,占用荒地、林地的已播撒草籽复绿,占用绿化用地的已结合绿化带植被针对性复绿。(4)植被保护:①据调查,塔基在穿越林区或植被密集区时导线最低对地高度约19m,充分利用了周边地形、地势,采取了高处立塔、高跨林区,减少了线路通道内对林木的砍伐,降低了对植被的破坏;②③据调查,本工程根据地形地势采用了长短腿杆塔和不等高基础配合使用,减少了占地和对原状地貌的破坏;④据调查,施工时采用了无人机展放线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5)动物保护:①据调查,施工前已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强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施工期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②据调查,施工期未发生捕猎野生动物和破坏动物生境的行为;③据调查,施工期未采取爆破施工,土石方开挖采用人工结合机械的方式,夜间未施工,尽量减少了对动物的干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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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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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规范施工:①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生态环保意识,加强监督管理;②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当地植被,禁止随意砍伐灌木、林木等行为;③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④明确规定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或丢弃。(2)表土保护:①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施工前,对临时占用林地等表土进行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剥离的表土采用彩条布苫盖等防护措施;③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其原有土壤功能和植被形态;④在易风化或易受雨水冲刷的边坡区域,设计边坡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影响,防护方式宜优先采用植物防护,对不易生长植物的边坡,宜根据其土石性质、高度及坡度选择浆砌石、干砌石或混凝土护坡。(3)土地利用保护:①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区域相对集中,减少施工临时用地,优先利用荒地、劣地;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缩小施工作业范围,避免大规模开挖;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②施工开挖作业面及时平整,临时堆土合理堆放;加大土石方的调配力度,进行充分的移挖作填,减少弃土弃渣量;③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对周围的生态破坏。沟槽挖土可采用人工挖土,减少施工机械进出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基础开挖有条件下采用人工掏挖式基础,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⑤施工临时用地使用完毕,施工单位必须按土地原使用功能进行恢复,占用土地采取绿化、平整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植被状况。(4)植被保护:①线路工程设计应增加杆塔高度,抬高线高,空中跨越林木,避免砍伐通道;②在丘陵等地形起伏区域,采用长短腿杆塔的方案;③长短腿杆塔应和不等高基础配合使用,按照不破坏或尽量少破坏原状地貌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预防水土流失;④施工时宜采用无人机展放线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5)动物保护:①在项目区内特别是在林地区域内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严禁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②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和破坏动物生境;③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土石方开挖时尽量采用人工的方式,不采用大开挖、大爆破的方法;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6)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进行线路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环境敏感区,以减少对当地地表土壤结构和植被的破坏,避免过多干扰野生动物的生境;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规范施工:①据调查,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加强了环保思想教育,施工合同中约定了环境保护相关条款,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环保相关监督管理;②据调查,施工中未发生随意砍伐灌木、林木等行为,施工结束后已对塔基周边、临时占地复绿复耕;③据调查,施工期间严格划定了施工红线,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未在规定区域范围外活动和行驶;④据调查,施工人员租赁马鞍街道大鹅村3组的1处闲置民房作为施工营地,该民房设有厕所2间、化粪池1处,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民房厕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清运至项目临近的垃圾收集点,塔基开挖土石方回填至塔基周边低洼处,未外运;(2)表土保护:①据调查,施工期合理规划了施工路线,尽可能利用了已有机耕道等现有道路,减少了新开辟施工便道长度,施工车辆和机械按照固定行车路线,减少了对植被的破坏;②据调查,施工期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雨季未进行大规模开挖作业;施工前,对临时占地处的表土进行了剥离、分类存放,并采用了彩条布苫盖,施工结束后将表土回覆,已复耕复绿;③据调查,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恢复原用地性质;施工期共设牵张场5处,占地类型为荒地、耕地、林地、绿化用地;临时施工道路占地类型为荒地、耕地、林地;施工结束后占用耕地的已复耕,占用荒地、林地的已播撒草籽复绿,占用绿化用地的已结合绿化带植被针对性复绿;④据调查,在易风化或易受雨水冲刷的边坡区域,设置了边坡防护、排水沟等,减少了水土流失。(3)土地利用保护:①据调查,本工程**线路并行走线较多,施工区域较为集中,**塔基施工成点状式,施工区域面积较小,并行线路的牵张场采取了共用,减少了施工临时用地面积;临时占地优先利用了荒地;合理规划了施工路线,尽可能利用了已有机耕道等现有道路,减少了新开辟施工便道长度;严格划定了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人员和机械仅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优选紧凑塔基避免了大规模开挖;②据调查,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开挖作业面回填平整,临时堆土堆放于塔基周边,并使用彩条布遮盖,开挖土石方在施工结束后均回填在塔基周边,未产生外运弃土弃渣;③据调查,施工材料利用租用的民房院坝、施工区周边的荒地堆放,减少了对周围的生态破坏;④据调查,塔基基础开挖有条件下采用了人工挖孔桩基础,减少了对环境的不良影响;⑤据调查,施工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施工单位已按土地原使用功能进行恢复,占用耕地的已复耕,占用荒地、林地的已播撒草籽复绿,占用绿化用地的已结合绿化带植被针对性复绿。(4)植被保护:①据调查,塔基在穿越林区或植被密集区时导线最低对地高度约19m,充分利用了周边地形、地势,采取了高处立塔、高跨林区,减少了线路通道内对林木的砍伐,降低了对植被的破坏;②③据调查,本工程根据地形地势采用了长短腿杆塔和不等高基础配合使用,减少了占地和对原状地貌的破坏;④据调查,施工时采用了无人机展放线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5)动物保护:①据调查,施工前已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强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施工期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②据调查,施工期未发生捕猎野生动物和破坏动物生境的行为;③据调查,施工期未采取爆破施工,土石方开挖采用人工结合机械的方式,夜间未施工,尽量减少了对动物的干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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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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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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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