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沪武高速公路HWK-ZJG1标项目经理部
1.2采购人为:****
1.3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XT300桁架体系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取线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赁。
2.1项目概况:沪武高速公路**至**段扩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项目HWK-ZJG1标段,路线起于桩号K57+200,途径**市**塘桥镇、**镇,终点位于**镇袁市公路东侧,终点桩号K67+250,全长10.05km,其中桩号范围K59+734~K60+075(长度341m)纳入涉沿**际铁路、涉沪通铁路先导段实施,不在本标段实施范围内。全段采用双侧拼宽的总体扩建方案,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20km/h,主线路基宽度42m。
工程地点:**市****镇(如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负责人:秦万祥,联系电话:183****2721)
本次为 XT300桁架体系租赁,其中XT300桁架租赁时间140天,租赁数量120.42吨。
符合我国现行有效的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公路工程脚手架与支架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T1516-2024)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同时还应满足本项目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要求。
5.1物资须逐件检尺、点数。本次询价数量验收方式:项目工程质检部、物装部联合签认的合格品数量及型号确定。
5.2交付货物时,承租方按照出租方提供的送货清单对货物的外观、数量和表观质量进行初步检查,如货物的数量、品名、规格、型号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没有异议的,承租方予以签字确认, 但承租方的签字并不代表对出租方提供的任何货物质量的认可;如在上述交货检查过程中发现出租方提供的任何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表观质量与本合同的约定有不符之处,承租方应在10日内通知出租方,并有权向出租方提出索赔。
6.1货款结算:按月结算,双方以每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 10日内按照承租方工程质检部、物装部联合签认的验收单据等核对合格物资数量并办理结算。
6.2支付:结算款:第一批材料进场后一个月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至合计金额的50%。第2孔支架材料进场后一个月内,支付至价税合计金额的90%,剩余10%的价款在第2孔支架材料退场后一个月内付清。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适用)、专利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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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2日
| 1 | 中交路建沪武高速1标项目预制构件公开单一来源采购公告.docx |
| 1 | 贝雷架 | xt300桁架 | 16858.****0000 |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