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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401865L | 建设单位法人:高强 |
| 高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 |
| **自治区****阳光嘉苑住宅小区商业5#楼705 |
| ****沥青混凝土拌合站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 ****镇柳树川村西北1000米处 |
| 经度:121.82238 纬度: 46.077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27 |
| 前期环审字〔2022〕0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8-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50 |
| 8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401865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401865L | 验收监测单位:**** |
| 911********401865L | 竣工时间:2023-06-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3-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8-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 (一)根据《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设施、生态保护措施、 结论以及你单位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 设。 (二)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落实《报告表》提出 的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 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与环境保护措施: 2、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输送单元全封闭;细颗 粒原料、产品存放在封闭库内,粗颗粒原料、产品设置围挡并苦 盖;污染防治设施定期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要求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 证排污;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 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 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 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 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 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 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 术指南》,不得擅自更改监测指标、监测频次。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 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 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 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 作假。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 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 产。验收合格后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登录**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登记。 (五)请******执法大队对该项 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报告表》、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保 护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根据《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设施、生态保护措施、 结论以及你单位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 设。 (二)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落实《报告表》提出 的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 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与环境保护措施: 2、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输送单元全封闭;细颗 粒原料、产品存放在封闭库内,粗颗粒原料、产品设置围挡并苦 盖;污染防治设施定期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要求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 证排污;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 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 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 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 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 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 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 术指南》,不得擅自更改监测指标、监测频次。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 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 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 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 作假。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 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 产。验收合格后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登录**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登记。 (五)请******执法大队对该项 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报告表》、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保 护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根据《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设施、生态保护措施、 结论以及你单位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 设。 (二)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落实《报告表》提出 的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 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与环境保护措施: 2、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输送单元全封闭;细颗 粒原料、产品存放在封闭库内,粗颗粒原料、产品设置围挡并苦 盖;污染防治设施定期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要求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 证排污;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 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 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 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 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 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 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 术指南》,不得擅自更改监测指标、监测频次。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 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 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 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 作假。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 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 产。验收合格后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登录**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登记。 (五)请******执法大队对该项 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报告表》、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保 护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根据《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设施、生态保护措施、 结论以及你单位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 设。 (二)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落实《报告表》提出 的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 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与环境保护措施: 2、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输送单元全封闭;细颗 粒原料、产品存放在封闭库内,粗颗粒原料、产品设置围挡并苦 盖;污染防治设施定期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要求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 证排污;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 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 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 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 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 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 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 术指南》,不得擅自更改监测指标、监测频次。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 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 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 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 作假。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 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 产。验收合格后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登录**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登记。 (五)请******执法大队对该项 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报告表》、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保 护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根据《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设施、生态保护措施、 结论以及你单位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项目建 设。 (二)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落实《报告表》提出 的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 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与环境保护措施: 2、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输送单元全封闭;细颗 粒原料、产品存放在封闭库内,粗颗粒原料、产品设置围挡并苦 盖;污染防治设施定期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要求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 证排污;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 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 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 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 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 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 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 术指南》,不得擅自更改监测指标、监测频次。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 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 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 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 作假。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 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 产。验收合格后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登录**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登记。 (五)请******执法大队对该项 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报告表》、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保 护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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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117 | 4.45 | 0 | 0 | 1.117 | 1.117 | / |
| 0 | 0 | 0.3822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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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标准 | 已建设 | 每季度开展一次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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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