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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4538084 | 建设单位法人:何世纪 |
| 张茂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开发区涌泉工业园名泰大道以南 |
| 新增橡胶沥青混凝土和水稳料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 ****经济开发区涌泉工业园名泰大道以南 |
| 经度:111.91006 纬度: 31.7731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15 |
| 南环函〔2023〕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538084001U |
| 2020-06-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 |
| 1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453808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453808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9MA3XB9TW30 | 竣工时间:2023-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203-1-1.html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1座水稳料拌和站,年产水稳料3万吨;依托现有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新增橡胶沥青混凝土产品类别,年新增橡胶沥青混凝土5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水稳料3万吨、橡胶沥青混凝土5000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橡胶沥青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 (1)沥青供料:沥青由专用运输车进入厂区,通过密闭沥青管道输送至沥青储罐。橡胶沥青在厂内通过将橡胶粉与热沥青在橡胶沥青储罐内混合所得,橡胶粉投加产生粉尘。使用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将橡胶沥青间接加热至150-180℃,再经沥青泵输送至沥青计量器,按一定的配料比计量后通过重力喷洒到搅拌主机。导热油炉的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通过1 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沥青储罐内沥青烟、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依托现有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2排放,冷凝的沥青烟气以液态形式在自重作用下回流至储罐内。 (2)骨料供料:外购骨料进入封闭式骨料仓库内卸料进入分料仓,用装载机将不同规格的骨料铲入对应的冷骨料斗,骨料经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输送到干燥滚筒烘干加热。由于滚筒的转动,石料被筒内的叶片反复提升、落下,形成料帘,增强了换热效果,并且借助于滚筒的倾角,石料在加热的同时不断向前移动从滚筒出口出来后,由热骨料提升机提起,卸入到热骨料振动筛中,通过振动筛将热骨料筛分成若干种规格,分别流进相对应的热料储仓中保温存储起来。按照设定的配比,不同规格的骨料按先小后大的次序分批投入石料计量仓内累加计量,计量完成后通过专门的管道输送至搅拌机与热沥青、矿粉进行混合,烘干筛分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系统净化后通过现有DA001排气筒排放。骨料烘筒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通过现有DA001排气筒排放。 (3)矿粉供料:外购矿粉采用汽车直接送入矿粉筒仓中暂存。矿粉筒仓中的矿粉通过螺旋输送至计量仓再输入搅拌机。 (4)混合搅拌:骨料、矿粉、热沥青分别通过计量达到预定的配比后进入搅拌机内搅拌均匀(搅拌时间约45s),搅拌后即为成品,在卸料口输入运输车辆车厢内,送至使用场地。卸料口挥发出的沥青烟、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通过环形集气罩收集后送入烘干滚筒的天然气燃烧器内燃烧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1排气筒排放。 水稳料土生产工艺流程 (1)水稳料生产所需石料外购后通过运输车辆送入水稳石料仓库内卸料,分别进入各分料仓,用装载机将不同规格的石料铲入对应的料斗,石料经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输提升至搅拌机。建设单位拟采用封闭式水稳石料仓,卸料及石料上料过程中产生粉尘。 (2)水稳料生产所需水泥类采用密闭管道通过气力输送至水泥筒仓存储,按照配比将所需的水泥灰称量好后通过水泥称量斗下的气缸开启蝶阀滑入搅拌机内与石料、生产用水混合搅拌。 (3)各生产物料在搅拌机内经相互反转的两根搅拌轴上双道螺旋桨片的搅拌,收到桨片周向、径向、轴向力的作用力,使物料一边相互产生挤压、摩擦、剪切、对流从而径向剧烈的搅和,并具有压实所需的含水量。搅拌机为封闭式的,且采用湿式作业方式,使得物料具有一定的含水率(控制在5%以内)。成品最后通过输送带输送至运输车辆车厢内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橡胶沥青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 (1)沥青供料:沥青由专用运输车进入厂区,通过密闭沥青管道输送至沥青储罐。橡胶沥青在厂内通过将橡胶粉与热沥青在橡胶沥青储罐内混合所得,橡胶粉投加产生粉尘。使用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将橡胶沥青间接加热至150-180℃,再经沥青泵输送至沥青计量器,按一定的配料比计量后通过重力喷洒到搅拌主机。导热油炉的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通过1 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沥青储罐内沥青烟、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依托现有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2排放,冷凝的沥青烟气以液态形式在自重作用下回流至储罐内。 (2)骨料供料:外购骨料进入封闭式骨料仓库内卸料进入分料仓,用装载机将不同规格的骨料铲入对应的冷骨料斗,骨料经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输送到干燥滚筒烘干加热。由于滚筒的转动,石料被筒内的叶片反复提升、落下,形成料帘,增强了换热效果,并且借助于滚筒的倾角,石料在加热的同时不断向前移动从滚筒出口出来后,由热骨料提升机提起,卸入到热骨料振动筛中,通过振动筛将热骨料筛分成若干种规格,分别流进相对应的热料储仓中保温存储起来。按照设定的配比,不同规格的骨料按先小后大的次序分批投入石料计量仓内累加计量,计量完成后通过专门的管道输送至搅拌机与热沥青、矿粉进行混合,烘干筛分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系统净化后通过现有DA001排气筒排放。骨料烘筒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通过现有DA001排气筒排放。 (3)矿粉供料:外购矿粉采用汽车直接送入矿粉筒仓中暂存。矿粉筒仓中的矿粉通过螺旋输送至计量仓再输入搅拌机。 (4)混合搅拌:骨料、矿粉、热沥青分别通过计量达到预定的配比后进入搅拌机内搅拌均匀(搅拌时间约45s),搅拌后即为成品,在卸料口输入运输车辆车厢内,送至使用场地。卸料口挥发出的沥青烟、苯并[a]芘和非甲烷总烃通过环形集气罩收集后送入烘干滚筒的天然气燃烧器内燃烧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1排气筒排放。 水稳料土生产工艺流程 (1)水稳料生产所需石料外购后通过运输车辆送入水稳石料仓库内卸料,分别进入各分料仓,用装载机将不同规格的石料铲入对应的料斗,石料经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输提升至搅拌机。建设单位拟采用封闭式水稳石料仓,卸料及石料上料过程中产生粉尘。 (2)水稳料生产所需水泥类采用密闭管道通过气力输送至水泥筒仓存储,按照配比将所需的水泥灰称量好后通过水泥称量斗下的气缸开启蝶阀滑入搅拌机内与石料、生产用水混合搅拌。 (3)各生产物料在搅拌机内经相互反转的两根搅拌轴上双道螺旋桨片的搅拌,收到桨片周向、径向、轴向力的作用力,使物料一边相互产生挤压、摩擦、剪切、对流从而径向剧烈的搅和,并具有压实所需的含水量。搅拌机为封闭式的,且采用湿式作业方式,使得物料具有一定的含水率(控制在5%以内)。成品最后通过输送带输送至运输车辆车厢内外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大气污染防治。水稳料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结构,物料储存于封闭式车间内,并采取喷淋等措施抑尘。橡胶沥青工段骨料烘干筛分废气、烘筒燃烧废气及沥青卸料口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新增沥青储罐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新增1台天然气导热油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控制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相关标准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场地抑尘等,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帐。通过**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向我局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3.2.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沥青骨料干燥筛分废气、烘筒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沥青混凝土卸料依托现有环形集气罩收集后送入烘干滚筒燃烧器燃烧处理后依托现有DA001排气筒排放。 沥青加热废气依托现有冷凝+活性碳吸附净化系统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新增的1台导热油炉废气通过新增的排气筒(DA004)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沥青骨料卸料、上料:装卸作业过程中进行喷洒水降尘同时利用封闭式仓库促进粉尘自然沉降来降低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量; 矿粉筒仓产生粉尘:依托现有工程矿粉筒仓顶内置布袋除尘器,筒仓排气中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仓顶排放; 橡胶粉投加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加盖密闭后无组织排放; 水稳石料卸料、上料工序生产的粉尘:水泥筒仓顶内置布袋除尘器,筒仓排气中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仓顶排放; 水稳料搅拌工序生产的粉尘:采用全密闭搅拌机,且采用湿式加工方式,粉尘在设备内自然沉降,少量通过搅拌机呼吸孔无组织排放。 3.2.2废水 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污水排放; 初期雨水:根据扩建项目以新带老措施,全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总容积240m3)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车轮冲洗和场地抑尘等,不外排; 车轮冲洗水:根据扩建项目以新带老措施,全厂车轮冲洗水经沉淀(沉淀池有效容积5m3)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2.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主要来自风机、输送机、搅拌机、装载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的措施为: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了消声减震,加强设备管理,对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经监测,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2.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石料、布袋收尘、沉淀池池渣,企业已严格按照一般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根据现状调查可知,本次扩建项目生产周期短,运营期间废气处理措施未更换活性炭,故不涉及废活性炭产生;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以及管理均依托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密闭袋装后,定期委托****处置(处置合同见附件4),故本次验收按照现有工程废活性炭处置情况进行分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35t/a、挥发性有机物0.037t/a、二氧化硫0.036t/a、氮氧化物0.15t/a。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完成总量控制指标交易,根据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总量控制因子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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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3 | 0.006 | 0.036 | 0 | 0 | 0.019 | 0.006 | / |
| 0.042 | 0.028 | 0.15 | 0 | 0 | 0.07 | 0.028 | / |
| 0.012 | 0.013 | 0.035 | 0 | 0 | 0.025 | 0.013 | / |
| 0.017 | 0.0033 | 0.037 | 0 | 0 | 0.02 | 0.003 | / |
| 1 | 橡胶沥青工段骨料烘干筛分废气、烘筒燃烧废气及沥青卸料口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胶沥青工段骨料烘干筛分废气、烘筒燃烧废气及沥青卸料口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1月26日),DA001排气筒沥青烟、苯并[a]芘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第三条,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要求。 | |
| 2 | DA002-沥青储罐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依托现有工程已建冷凝+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1月26日),DA002排气筒沥青烟、苯并[a]芘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 |
| 3 | DA004-导热油炉废气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限值 | 新增一套导热油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1月26日),DA004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限值。 | |
| 4 | 无组织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厂区已配套建设洒水抑尘设施及通风换气设施 |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1月26日),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 |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11月25日~2023年11月26日),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措施,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台帐。通过**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向我局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厂区已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新增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华新(**)****公司处置;由于项目运营期较短,活性炭尚未更换,故未产生;企业已在**省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向我局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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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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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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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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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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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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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