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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市地质学会组织专家对《**市****公司陈婆坳石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
根据《广******厅办公室关于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39号),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在公示******局矿产开发管理股联系,地址:庆远镇龙隐路6号,邮编546300,联系人:黎杰,联系电话:0778-****122,电子邮箱: yzjkgg****122@hech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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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
附件1:**市****公司陈婆坳石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
附件2: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