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医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5-092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 时效性:********医院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2025-092
****医院****医院项目位于**市那大镇,属《**市那大主**雅拉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F-3-01地块,****医院用地,控规具体指标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限高≤70米,不动产权证证载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该项目于2021年9月1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拟根据实际使用及运营需求,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总平面变更
1.污水站建筑方案调整,建筑高度由4.00米调整为3.90米;
2.液氧站建筑方案调整,建筑高度由4.50米调整为3.90米;
3.取消医技楼与门诊楼间的一层连廊与相应位置装饰屋面;
4.建筑面积由68811.38平方米调整为68690.56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少120.8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51990.89平方米调整为51992.1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8949.92平方米调整为8829.1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减少120.82平方米;建筑密度由14.07%调整为13.88%建筑密度减少0.19%,其他指标不变。
二、建筑单体图纸补充
1.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缺少污水站及液氧站的单体建筑图纸,本次变更方案将变更后的污水站及液氧站补上。
二、建筑单体变更
1.污水站建筑方案调整,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由45.76平方米调整为4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减少3.06平方米;占地面积由45.76平方米调整为42.7平方米,减少3.06平方米;建筑高度由4.0米调整为3.9米,建筑高度减少0.10米;
2.液氧站建筑方案调整,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由83.66平方米调整为8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增加4.34平方米;建筑高度由4.50米调整为3.90米,建筑高度减少0.6米;
3.取消医技楼与门诊楼间的一层连廊与相应位置装饰屋面,地上不计容面积中首层架空部分由547.70平方米调整为425.6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中首层架空部分减少122.10平方米。
变更后具体指标:用地面积6358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590.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992.1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829.10平方米,容积率0.82,建筑密度13.88%,绿地率64.09%,项目设计方案和各项指标均符合控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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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