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栋中心园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 ||
| 三栋中心园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 ||
| 三栋中心园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公示 | ||
| 正常 | ||
| 2025-06-23 15:30:00 | ||
| 2025-06-26 15:30:00 | ||
| 2025-06-23 14:59:23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三栋中心园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三栋中心园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三栋中心园东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6月20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3人; 2、评标专家6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6家,名单如下: (1)**** (2)****公司 (3)****集团有限公司 (4)**市義昌****公司 (5)****公司 (6)****集团有限公司 (四)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规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评审)。经评审,共有6家单位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评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六)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如下: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共5人,由招标人按相关规定组建。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義昌****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六)其他要公示的内容:无。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报价 | ****4389.05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48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 伟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二级注册建造师 粤244********11010 | ||||||||||||||||||||||||
| 业绩 | 1.三栋中心园石盘头片区基础设施临时道路; 2.东江湾产业园**工业大道南段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 业绩情况 | 1.三栋中心园石盘头片区基础设施临时道路; 2.三栋中心园二期扩园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标段); 3.东江湾产业园**工业大道南段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市義昌****公司 | ||||||||||||||||||||||||||
| 投标报价 | ****6867.26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48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周 潜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二级注册建造师 粤244********01908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 业绩情况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385.49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480日历天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蒋志望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01741 |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 业绩情况 | 1.**县**镇**大道道路修复建设项目; 2.**县观音阁镇食品产业园市政配套工程。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水口街道岃洛二路11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2-****334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运输局****分局 | 联系电话 | 0752-****588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三新南路16号供销大厦3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23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6月26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30)。 | ||||||||||||||||||||||||||
发布时间:2025年6月23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