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局拟对**市****六股水磷矿东矿段矿井水入河排污口改设设置作出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六股水磷矿东矿段矿井水入河排污口改设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190、****367****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190 地 址:******区春华路西段553****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六股水磷矿东矿段磷矿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改设设置。 (二)项目性质:改设 (三)建设单位:**** (四)建设地点:**市**县雪口山镇温水凼村 一、(五)项目概况:****六股水磷矿位于**省**市**县雪口山镇温水凼村(原陈子岩村),**面积3.866平方公里,分为东矿段、中矿段、西矿段,设计年开采磷矿100万吨,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 目前,****只对六股水磷矿东矿段磷矿进行开采,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公司在东矿段1028主平硐外**矿井涌水处理设施1座,设计处理规模为19000立方米/天,采用“絮凝沉淀+斜管式沉淀”工艺,收集处理六股水磷矿东矿段矿井涌水、1028****广场淋溶水、初期雨水等。 (六)主要结论: 1、同意****改设设置东矿段磷矿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 排污口地理位置:**市**县雪口山镇温水凼村金玉河左岸,排污口口门位于东矿段矿井涌水处理设施南侧约15m处。 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24′29.488″,北纬28°56′7.43″,地理高程1022.718m。 排污口类型:工业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排放。 受纳水体:金玉河。 2、本项目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业主承诺排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最大允许排放量19000立方米/天,污染物最大控制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38.7吨/年,氨氮6.935吨/年,总磷1.387吨/年。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的要求进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 4、建设单位要加强排水管理,编制完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5、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在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特征污染物。 6、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验,接受监督检查,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7、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定手续。 此入河排污口不再使用时,****应当自行拆除或者关闭入河排污口,并在拆除或关闭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注销决定书。 ****环境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