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场建设项目
拟用海公示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政府关于印发《**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牧场建设项目拟用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牧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牧场建设项目位于**省**县调楼镇北侧近岸海域,地理概位为109°31′50.290″E, 19°57′32.516″N, 距离近岸约 1.51km。项目人工鱼礁区建设面积 15.3600 公顷,分为 6 个人工鱼礁群,共投放人工鱼礁1080 个,形成总空方量 29160 m3●空。项目建设海底实时在线可视化监测系统 1 套,礁区四周建设渔业浮标 4 个。在礁群之间设置网箱养殖区和自然增殖区,网箱养殖区用海面积为 2.2875 公顷、自然增殖用海面积为 82.3525 公顷,网箱养殖区可布局 6 口周长为 80m 的抗风浪、可移动的 HDPE 深水抗风浪浮式网箱。
项目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 100 公顷,其中人工鱼礁区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15.3600 公顷,网箱养殖区开放式养殖用海面积为 2.2875 公顷,自然增殖区开放式养殖用海面积 82.3525 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和开放式养殖,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和人工鱼礁用海。项目不占用海岸线。项目用海申请年限为40年,项目性质为公益性项目。
三、拟用海域申请人
****农业农村局
四、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
联系地址:**县**镇文****规划局
联系电话:0898-****4491
Email:****@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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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