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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自然保护区信息化管护系统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崇****自然保护区信息化管护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基本情况 |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标项(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 |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3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的评标标准标书代写 |
(1)基本分(满分8分) 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基本分8分。一般参数及功能负偏离或漏项一项扣1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在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项数内)。 (2)设备性能分(满分12分)设备性能分(满分12分) 本项设备性能分基础分12分。标注“●”号的参数存在一项标“●”技术参数不能提供检测(验)报告或检测(验)报告中无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扣2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
(1)基本分(满分8分)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得基本分8分。一般参数及功能负偏离或漏项一项扣1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在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项数内)。 (2)设备性能分(满分12分)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得基本分12分。标注“●”号的参数存在一项标“●”技术参数不能提供检测(验)报告或检测(验)报告中无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扣2分,最多扣完本项分值。 |
| 4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资格证明文件 |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本项目资格审查要求的第6项“其他”处,上传联合体双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 |
更正日期:2025年6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理由:应采购人要求调整。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大道7号市林业局大院内
联系方式:0771-****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百成财富100大楼2#楼十三层)
联系方式:0771-****598、0771-****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晖
电话:0771-****598、077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