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局638处项目实施详规》草案进行社会公示。
一、规划背景
为落实国家重要战略部署,推进项目建设,指导**局六三八处开发建设和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依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资规划函〔2023〕167号)、《**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要求,特编制《**局638处项目实施详规》。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地块位于**市****东坪新村121号,分为638-001-01地块(库区地块)和638-001-02地块(转运站地块),两地块相距约3km,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46241.75平方米。其中638-001-01地块(库区地块)用地面积为124568.80平方米,638-001-02地块(转运站地块)用地面积为21672.95平方米。
三、主要内容
我局于2025年5月10日邀请相关专家对本次实施层面规划进行了函审,并通过。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保障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局638处项目实施详规》草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次规划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5日内通过书面意见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编制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划期限内未提供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日期:2025年5月21日—2025年6月20日
公示网址: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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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001-01地块图则
638-001-02地块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