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5〕10号)、****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230号)要求,下达我市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资金73万元,用于开展水稻、玉米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在水稻、玉米病虫害发生关键期开展疫情防控,防控面积不少于3.65万亩,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或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有效处置,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项目实施区域水稻、玉米主要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8%以上。
二、实施内容及实施区域
(一)实施内容。一是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项统防统治。采取无人机统一飞防模式在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关键期进行飞防,针对水稻主要防控稻瘟病、稻飞虱等,针对玉米主要防治蚜虫、红蜘蛛、大斑病等。二是飞防药剂选择。根据全市农作物灾情、病虫情实际发生情况,选用经过农业部门登记注册、高效、低毒、低残留且防治效果好的药剂进行防控。三是完善规范飞防操作。对于施药作业的气象条件,风力应保持三级以内,温度12℃-30℃,相对湿度40%以上。对于施药参数条件,建议施药液量为1-3L/亩,最佳飞行速度为3-4 m/s,飞行高度为1-4 m(离作物冠层的高度,根据水稻、玉米的生育期适当调整)。
(二)实施区域及防控面积。在全市8镇2场水稻、玉米种植集中连片区域实施病虫害防控,共计3.65万亩(其中:水稻2.2万亩,玉米1.45万亩)。(根据各镇实际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实施过程中可适当调整分配面积,以最终完成作业面积为准)。
三、资金使用环节和防控补助标准
(一)资金使用环节。项目资金7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水稻、****防治所需的绿色防控产品、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飞防专用助剂的采购、作业费补贴等。
(二)防控补助标准。每亩不高于20元。
(三)资金支付。项目****小组验收合格,****政府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支付项目资金。
四、实施进度安排
6月中旬,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实施地点。
6月下旬-8月,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
10月底前,市农业****服务中心对实施的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并完成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上报自****总站。
五、工作要求
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财政局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项目实施方案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在水稻、玉米病虫害发生防治关键时期,及时开展水稻、玉米病虫害防控工作,确保及时到位。
附件:1.**市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工作组织机构
2.**市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项目任务面积计划表
3.**市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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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