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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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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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联合体成员:********公司) **省**市**区赵场街道赵****广场东侧 500,000.00元 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百分比):6% 98.1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

服务类(****,联合体成员:********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000 C****0000 其他服务 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 本项目一个包,****拟采购服务商一名提供为期1年的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服务。包括提供小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及新能源车的租赁服务;大型客车租赁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寿容、张**、刘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计取。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1000-5000(万元):0.25%;5000-10000(万元):0.1%;10000-100000(万元):0.05%;100000万元以上:0.01%。收款单位:********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三江支行;银行账号:233********00587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1********200005819

2.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012,地址:****岸**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蜀南大道东段27号

联系方式:****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联系方式:136****8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136****8745

****

2025年06月23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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