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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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5-06-23 16:14
项目编号: XZP202****300126
项目名称: 2025年****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2025年****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5年****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根据以往处置量,其中污泥HW49(772-006-49)暂定400吨,最终结算价按照实际完成量结算。
范围 2025年****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污泥处置能力,须持有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关于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及竣工验收意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严禁使用第三方单位处置地点作为主处置点。污泥处置方式必须为焚烧,其中焚烧制砖除外,严禁堆肥处理、土壤改良、养殖等处置方式。为保障处置过程的可追溯性,满足省内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处置地点必须为**省内; 3、投标人须在**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截图中核准的固废类别含“污泥(HW49)”,固废代码为“772-006-49”。(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污泥运输能力,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相关运输资质的,可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协议中明确环境污染责任险、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等要求,转运过程需合法合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提供运输**协议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污泥处置方式须采用焚烧处置(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投标人须设有应急堆放场所。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调度指令执行,24小时内必须响应,并按时按量完成污泥转运和处置任务。(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自2022年06月01日以来承担过污泥处置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供应商****工业园****处理厂自行设立****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部的,同时配备驻场人员2人及叉车1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单位负责人未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未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9、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www.****.cn)和或“信用中国(****)”网( http://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6-23 09:00 至 2025-06-27 17:00
获取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所需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及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运输**协议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备案截图,固废类别含“污泥(HW49)”,固废代码为“772-006-49”,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代理人需持以上文件到代理机构(**市**区富春路4号月桥花院B1栋7楼)报名,如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以上证书已过期,除提供证书复印件之外,还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磋商文件依据,凡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委员会判定为准。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7-04 14:30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07-04 14:3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富春路4号月桥花院B1栋7楼
其他
受 **** 委托,就 2025年****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2025年****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200元人民币/吨 (五)采购需求:2025年****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六)服务期限:一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正式处置危险废物运输起始日至截止日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污泥处置能力,须持有环保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关于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及竣工验收意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严禁使用第三方单位处置地点作为主处置点。污泥处置方式必须为焚烧,其中焚烧制砖除外,严禁堆肥处理、土壤改良、养殖等处置方式。为保障处置过程的可追溯性,满足省内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处置地点必须为**省内; 3、投标人须在**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截图中核准的固废类别含“污泥(HW49)”,固废代码为“772-006-49”。(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污泥运输能力,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相关运输资质的,可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协议中明确环境污染责任险、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等要求,转运过程需合法合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提供运输**协议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污泥处置方式须采用焚烧处置(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投标人须设有应急堆放场所。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调度指令执行,24小时内必须响应,并按时按量完成污泥转运和处置任务。(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自2022年06月01日以来承担过污泥处置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供应商****工业园****处理厂自行设立****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部的,同时配备驻场人员2人及叉车1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单位负责人未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未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9、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www.****.cn)和或“信用中国(****)”网( http://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所需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环评批复或审批意见及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运输**协议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备案截图,固废类别含“污泥(HW49)”,固废代码为“772-006-49”,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代理人需持以上文件到代理机构(**市**区富春路4号月桥花院B1栋7楼)报名,如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以上证书已过期,除提供证书复印件之外,还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磋商文件依据,凡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委员会判定为准。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14点3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市**区富春路4号月桥花院B1栋7楼 3.磋商地点: **市**区富春路4号月桥花院B1栋7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公司 联系电话:0516-****9890 地址:**市**区富春路4号月桥花院B1栋7楼。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标书代写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园区徐贾快速通道南侧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152****26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富春路4号月桥花院B1栋7楼
联系人:**志
电话:0516-****9890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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