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华瑞**侧、科教路西侧科研用地项目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5-06-23 17:31 至 2025-08-22 17:31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29271.83 | |||
| 地块规划用途 | 科研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办事处科教路与华瑞路交叉口西北侧 | |||
| 经度 | 114.628802 | 纬度 | 35.200831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6-10 至 2025-06-1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王淼 | 单位联系电话 | 135****5511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王淼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5****5511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崇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5****977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建设大厦B座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位于华瑞**侧、科教路西侧,面积为29271.83㎡(合43.91亩),中心坐标为经度114.628802°,纬度35.200831°,地块调查四至范围:地块东靠科教路;西依规划一街;南接华瑞路;北邻规划路。该地块土地利用性质原为农用地,****办事处侯屯村集体用地,2015年1月27日,根据《****政府关于**县2014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5〕355号),****政府依法对该地块进行征收,属于国有用地,2025年5月28日,******局和规划局下达《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为****,面积为29271.83㎡(合43.91亩),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目前该地块尚未挂牌出让。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办事处侯屯村农用地,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及树木;地块北侧2012年~2015年期间存在畜牧养殖,养殖种类为肉鸡,存栏量为1000羽左右,按照《****畜牧局****保护厅****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规定,本地块内不属于规模化养殖标准。且养殖场养殖规模较小,养殖期间环保措施较完善,对地下水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地块内种植期间没有使用过难降解的农药、杀虫剂等,不存在污水灌溉,地块内及周边未发生过粮食安全问题。地块内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存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外来污染土壤转运等,也没有工业废水污染,未曾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无潜在污染源。 调查地块周边1km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农田;地块周围约1km范围内历史上的企业有河****公司、******公司、****公司、长****制造厂、**省****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光洋汽修厂、****公司、新****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国荣****公司、******公司、******公司、**县**机动车****公司、****俱乐部;医院****医院****医院)。该地块地下水流向为东南向西**动,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仅**县**机动车****公司、****医院位于地块地下水流向的上游,根据《**迅驰﹒国际酒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2021.4)可知,本地块所在区域地层共5个工程地质单元层为粉质黏土,厚度共计13.8m,地下黏土层通过物理阻隔(黏土孔隙微小,显著减缓地下水流动速度,**污染物迁移时间)、化学吸附(黏土矿物通过表面负电荷吸附重金属离子)及生物转化三重机制阻滞污染物,对污染的阻隔性较好,污染物经治理后通过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不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省****公司、**省****公司、新****公司位于地块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但距离地块较远,且根据企业环评可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能够妥善处理,废气经治理后再经沉降扩散对地块影响不大。因此周边企业对地块的潜在污染可能性较小。经调查走访、资料分析,地块周边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 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满足科研用地标准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