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当事人之一。面对**超过6万家采购代理机构的庞大基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构建精准有效的监管体系时,有哪些创新举措
构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精准监管采购代理机构
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规范管理。例如,****财政厅出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黑财规〔2023〕22号),以制度形式明确了信用评价的监管路径,为信用监管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财政厅印发的《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晋财购〔2023〕35号),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精准监管。
****财政厅2024年印发了《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年度信用能力综合评价方案(2024年版)》(内财购〔2024〕1051号),评价内容涵盖日常履职能力、监督检查、业绩能力、专业知识和激励评价等五**面。其中,特别提到在日常履职、监督检查、业绩能力和专业知识方面表现出色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获得正向激励加分。相反,存在违规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面临反向扣分处罚。评价等级为较差(D级)的采购代理机构,其代理的项目将被纳入年度重点监督检查项目。
在城市实践层面,**省**市于2023年9月上线“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采用“公共信用+市场信用”双维度模式,依托数字化手段实现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实时监管,提高了监管效率和精准度。****财政局借助政府采购服务平台开展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实现了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的共享与实时更新。这些地方的实践,通过差异化的制度设计和数字化手段的应用,****政府采购信用监管体系提供了多元化的样本。
引入“驾照式”记分监管模式 推动采购代理机构良性竞争
在强化采购代理机构监管的探索中,多地创新引入“驾照式”记分监管模式。通过量化违规行为、设定整改机制,构建起透明可追溯的监管体系。**省自2020年起实施记分考核制度,以自然年为周期实行12分制,对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不合法合规等影响公正性的行为进行分级记分。累计扣分达12分需整改6个月,连续在两个记分周期内出现记满12分的,第二个记分周期整改时间为12个月。考核结果统一在省级平台公示,增强了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省同样采用记分管理的方式监管采购代理机构,在归纳总结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验的基础上,梳理出了85种扣分情形。此外,还创新设置了两项加分项。一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业务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人数达到5人奖励1分,6人至8人奖励3分,9人至11人奖励4分,12人至14人奖励5分,15人及以上奖励6分。二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中专业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人数达到5人奖励2分,6人至8人奖励3分,9人至11人奖励4分,12人至14人奖励5分,15人及以上奖励6分。
**省则进一步细化出65种记分情形,按3分、6分、12分三档对应不同违规程度,将政策落实不到位、恶意串通等严重行为均纳入量化范畴。整改期随违规频次递增可长达360天,并通过“****政府采购网”公开记分情况,为采购人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省则采取了“满分即停”的刚性约束,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在一个周期内记满12分,监管系统将自动暂停该采购代理机构账号使用权限,****财政厅开具整改通知书,倒逼采购代理机构严守合法合规底线。
**省**市以20分为整改阈值,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违规频次逐步**整改期至90天,并建立“季度得分制→月度记分制”的动态优化机制,实现了监管精度的持续提升。**省**市在扣分管理中融入正向激励机制,每月对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动态检查。不仅对违规事项进行扣分,还对优化流程等创新举措予以加分,记分明细全程公示,形成了“积分榜择优”的良性竞争生态。
据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通过信用评价等创新实践,为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