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城北片区社会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春风路阳光医院段提质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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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医院段提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3日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新****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医院段提质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广场斜对面**小吃二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 7月 11 日9点 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2、委托代理编号: HNQFW2025-GC-011

3、采购项目名称:新****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医院段提质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377.00 元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日

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8%;

支持预付款,预付款比例: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可选择企业基本账****银行保函、电子增信方式替代。

10、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号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

(元)

1

新****停车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医院段提质改造工程

B****0100

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部分

1个标段

****377.00

****377.00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 施工项目部关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4) 注明: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2025 年 6 月 30 日,上午 08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广场斜对面**小吃二楼)

方式: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11 日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广场斜对面**小吃二楼)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 7 月11日9点 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省**市****广场斜对面**小吃二楼)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省**市新**金石镇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186****9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广场斜对面**小吃二楼

联系人:李湘、郑玉明

电 话:0739-****806(办)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供应商填写前应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声明函要求进行声明,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不满足条件的无需填写。

3、评审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对供应商声明所属的企业划型标准进行认定。

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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