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委托****、****集团****公司对培训楼开展了安全性鉴定。根据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文件精神,现将鉴**论公告如下:
一、鉴**论
根据****提供的《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报告编号:****)中鉴**论为:
(一)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的相关规定,培训楼的安全性鉴定等级评定为Bsu级。
(二)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的相关规定,培训楼综合抗震能力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对本次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将意见反馈至防****建设局质安科,联系人:赵国伯, 联系方式:0770-****812,邮箱:****@163.com。
防****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
文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