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文化艺术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消防工程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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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消防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6-1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消防工程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厂)项目地块五消防工程答疑公告如下:

1.消防工程往往为建设主管部门专项验收,大部分是以建设主管单位给验收(合格/备案)意见为准,能否改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或由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回复: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如投标人提供由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备案证明或合格意见书均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要求“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建筑工程消防业绩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提供一个市级及以上奖项得 2.5 分,本项最多计取 2 个奖项,满分 5 分。”因消防工程属于专业分包工程,在获奖文件中往往不能体现消防参建单位。若我单位提供的奖项为总承包单位承建该项目获得的优质工程奖项,另提供承接该获奖项目的合同资料予以证明我单位为参建单位,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证明投标人承建(或参建)即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双墩镇**北路与梅湖冲路**东北街坊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7****058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中建智立方A6栋7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吴工

电 话:185****2977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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