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环保新材料
标准化产业项目(二期)-9#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公司“环保新材料标准化产业项目 (二期)-9#厂房”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公司建设的“环保新材料标准化产业项目 (二期)-9#厂房”位于**省**县**镇**,国有土地证为琼(2023)**县不动产权第****975号、琼(2020)**县不动产权第****337号,证载用地面积462362.43㎡。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环保新材料标化产业项目该地块报建总经济技术指标:规划用地面积100038.8019㎡,总建筑面积为69714.91㎡,计容面积为126675.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7961.95㎡,地下建筑面积为1752.96㎡,容积率1.27,建筑密度61.14%,绿地率为4%,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31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30个。
本次9#厂房报建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14248.96㎡,总计容面积28497.9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248.96㎡,地下建筑面积为0㎡。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9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以便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服务局(联系电话:0898-****0935);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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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