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围山镇楚****基地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大围山镇楚****基地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市大围山镇楚东村境内。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 计划总投资:575838.5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已入库**市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或者投标人为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并提供备案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于 2025年6月23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到****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1日上午10:00(**时间) ,地点****人民政府会议室。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标书代写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3日历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标书代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9****47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关口街道石嘴小区二栋十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2****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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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