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木金昇医疗器械制造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大兴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水木金昇医疗器械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北****开发区**五路10号1幢3层部分区域
公示时间:2025-06-23至2025-06-27
受理时间:2025-06-13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3500m2,装修现有厂房,购置设备,搭建集有源医疗器械、无源医疗器械、无菌医疗器械的综合研发平台,用于有源医疗器械、无源医疗器械、无菌医疗器械的产品研究、工艺设计、稳定性研究等设计与开发;搭建有源医疗器械产线,用于生产微流控芯片核酸控温分析仪等有源设备类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台;搭建无源医疗器械产线,****电厂精准肿瘤消融系统电极针等无源医疗器械类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1万支(个);搭建无菌医疗器械产线,用于内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用无菌耗材等无菌医疗器械类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1万支(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无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06-13至2025-06-19****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马欣欣
联系电话:150****9051
环评单位名称:北****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100176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972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水木金昇****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0MACG9U4T7R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