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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165号),经逐级推荐遴选,在广泛征求意见、综合比选、集体评审的基础上,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研究确定了拟表彰对象,现将反馈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张** ******局四级高级警长、****原党组书记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4—3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邮****纪委******局纪****人力社保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纪委******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电话:153****6663
****社保局 受理电话:****2199
**** 受理电话:****1413
联系地址:**县**街道净坛一路633号 邮编:404700
邮箱:****@qq.com
****社保局 ****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