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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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苍******创业园综合楼1至7层整体办公用房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94.00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建筑面积约5873.65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6-2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7-15 |
出租标的地址
| 苍******创业园综合楼1至7层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邵先生、张淋忠|联系电话:0577-****8852、0577-****2071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苍**宜****公司,权证无。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94.0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94万元,租金前三年无递增,第四年开始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涨3%。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交易中心付清;租金含税。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10万元,租期届满,承租方结清依合同约定应支付的税费、公共事业费用等全部费用以及扣除违约金(如有)、损失(如有)后,由出租方不计息退还给承租方。 2、标的物无不动产权证。以上租赁物以现场实物为准。租赁物外观、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亩数)、固定装修、结构、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对用地质量问题、土石结构、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 3、因租赁行为产生的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4、租赁标的物不得经营对周边环境有污染、有危害的物品及服务,所经营业态须符合属地部门管理要求并办理相关许可。 5、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向卫生、市监、****政府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承租方自行办理因经营需要的所有手续,且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后果。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行为。出租方须提供标的物相关资料、证明、证件、签章等,配合承租方办理标的物相关手续,出租方并不承诺承租方一定可以办理经营手续,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保持租赁物消防通道畅通(楼道、消防通道不得占用),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确保安全经营,自租赁物交付承租方使用之日起,全部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承租方因违反消防法规或操作程序等情况造成灾害事故,后果由承租方自负。若承租方改变租赁物实际用途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须妥善管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害由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 7、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的结构、装修及用途,承租方因正常经营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固定资产建设、装修装饰或需要改变标的物结构用途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由承租方自行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承租方装潢或装修均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承租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满,承租方不再继续承租的,租赁物的装潢或装修设施除可移动物品(如空调等)外均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 8、租赁标的物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9、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自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逾期未签订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6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在不变更挂牌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下午5时止,若**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邵先生、张淋忠 |
电话 |
0577-****8852、0577-****2071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过境公路1579号**组团1幢4楼 |
| 联系人 |
邵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8852 |
| 手机 |
139****5073 |
附件(6)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租赁合同 (样本).doc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