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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6********5114022 | 建设单位法人:刘凯 |
| 张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峰路 |
| **地区**县热源迁建及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经度:86.908056 纬度: 47.7052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8 |
| 阿地环函〔2022〕8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2249944002V |
| 2023-11-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00 |
| 2160 | 运营单位名称:**县****公司 |
| 916********22499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6********5114022 | 验收监测单位:**西域****公司 |
| ****0109MA77X6QWX3 | 竣工时间:2023-09-01 |
| 2023-10-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2-01 |
| 2025-04-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422Id9ik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3 台 130t/h(91MW)链条炉,配套建 锅炉房及辅助间 11500m2、除渣廊 300m2、除尘间 2000m2、输煤廊 550m2、脱硫水池含泵房 1000m2及环保工程(除尘、脱硫、脱硝等配 套设施)、综合楼 1500m2、封闭储煤场 11944.01m2、一级热网管 2×1400m、二级热网管道 2×793m、车库 1214.44m2、门卫 84.45m2、 地磅值班室 26.23m2,停车位 16 个及配套进出道路。 根据《**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县城供热工程规划篇**地区**县热源迁建及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40 章,至 2030 年县城**增加供热面积约 214.5 万 m2,总供热面积约 为 390 万 m2,所需供热负荷 261MW,满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 项目占地面积为 99874.67m2,建筑面积 32762.53m2;总投资 25000 万元,环保投资 1893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 7.57%。 | 实际建设情况:** 3 台 130t/h(91MW)链条炉,配套建 锅炉房及辅助间 11500m2、除渣廊 300m2、除尘间 2000m2、输煤廊 550m2、脱硫水池含泵房 1000m2及环保工程(除尘、脱硫、脱硝等配 套设施)、综合楼 1500m2、封闭储煤场 11944.01m2、一级热网管 2×1400m、二级热网管道 2×793m、车库 1214.44m2、门卫 84.45m2、 地磅值班室 26.23m2,停车位 16 个及配套进出道路。 根据《**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县城供热工程规划篇**地区**县热源迁建及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40 章,至 2030 年县城**增加供热面积约 214.5 万 m2,总供热面积约 为 390 万 m2,所需供热负荷 261MW,满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 项目占地面积为 99874.67m2,建筑面积 32762.53m2;实际总投资 25000万元,环保投资216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8.64%。 |
| 总投资不变,环保投资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91MW 热水锅炉(链 条炉),锅炉型号: DHL92-1.6/130/70-AⅡ 型,2 台; DHW91-1.6/130/70-AⅡ 型,1 台 | 实际建设情况:3×91MW 热水锅炉(链条炉), 锅炉型号:DHW91-1.6/130/70-A Ⅱ型,3 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排入临时防渗沉淀池, 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生产车间、换热 站、煤场、渣场、循环水池、沉淀池、脱硫废水池及危废暂存间等设 施防渗措施建设要求,硬化厂区内道路;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加强管 道巡查检修,防止跑、冒、滴、漏;脱硫系统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 使用;软化废水、锅炉房生产废水作为脱硫除渣系统补充水进行回用, 均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处理厂。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墙或围挡, 料场和渣土密闭存放或覆盖,施工道路须硬化,施工场地及道路洒**地区**县热源迁建及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41 水降尘,运输车辆须密闭或篷布覆盖;建设全封闭储煤场和灰渣场, 配套建设洒水喷淋等设施,输煤系统全密闭,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控 制车速降低装卸高度;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 脱硫+SCR/SNCR 联合脱硝工艺”处理后,颗粒物、SO2、NOx、汞及 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表 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 NOx:20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后经 80m 烟囱排放;厂界 无 组 织 排 放 颗 粒 物 须 满 足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安装大气在 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厂房隔音等措施降噪,项目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产生的 土石方用于场区平整,废钢筋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 集****填埋场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炉渣、除尘器粉尘、 脱硫渣等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 油、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填埋场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施工期生产废水排入临时防渗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 产车间、换热站、煤场、渣场、循环水池、沉淀池、脱硫废水池及危废暂存间 等设施按要求已做防渗;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巡检;软化水 装置再生废水回用于除渣用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用水,脱硫废水回用于 煤仓、灰渣仓降尘用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可全部回用,无生产废水排 放。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处理厂。 经监测,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和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1中A级规定。 施工期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料场和渣土密闭存放或覆盖,施工道路已硬化,施工场地及道路定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建设一座全封闭储煤场和一座封闭灰渣场,输煤系统全密闭,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厂区内控制车速,降低装卸高度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报告,3台锅炉燃烧废气各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SCR/SNCR联合脱硝工艺”处理后,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20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限值要求后经80m烟囱排放;脱硝装3置罐区无组织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0mg/m,厂界无组织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3mg/m3,脱硝装置罐区、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排放浓度限制要求;锅炉废气总排口安装了一套****公司生产的TR-9300D(****2601)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燃煤锅炉废气排口的CEMS由****公司负责设计、安装、调试,由**瑞泰****公司负责运维,于2023年10月完**装,2024年11月调试运行,2025年1月24日完成验收,****生态环境局联网。 本工程对噪声防治采用综合治理的方式,首先从声源上加以控制,然后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控制措施;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和补水泵等放置在室内设备间,通过选用低噪声风机,鼓、引风机安装时采取减振基础,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和墙壁的隔声作用,可降低设备噪声和振动对外界的影响,经监测,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场区平整,废钢筋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场处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燃煤灰渣、脱硫石膏、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催化剂。本项目生产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大多为可**化利用废物,项目产生的脱硫废物、炉渣、脱硫石膏和除尘器粉尘收集后暂存于灰渣仓作为建筑材料外售至******公司、布尔****建材厂综合利用;软化水系统产生的离子交换装置产生的废树脂由厂家回收进行专业再生处置,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周期约为3-5年左右,一次更换量约为0.2t。本项目工作人员共58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5.49t/a,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运至****填埋场处置;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锅炉运行维修保养过程中所产2生的废机油,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10m),暂****公司车辆利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机油为HW08类900-249-08;本项目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量为0.2t/a。通常催化剂的运行寿命在3年左右,因此脱硝废催化剂产生量为0.2t/3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催化剂为HW50类772-007-50,目前实际运行不到1年,待催化剂到使用寿命前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委托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实施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本项目建成运营后污染物排放量为 SO2:297.58t/a、NOx:289.5t/a、颗粒物:31.09t/a。 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针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污染事故制定了《**县****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3月),并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各项相关制度,该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654321-2025-005-L,详见附件)。为了评估项目应急准备状态和应急能力,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行动中的缺陷,减少或避免以后发生类似事故,由于救援不及时而造成严重后果,本项目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应急演练,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运行后颗粒物、SO2及NOx年排放总量分别为25.89t/a、87.92t/a、272.44t/a,均满足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公司制定有《环境保护责任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全厂环境管理目标和细节,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规定了环境管理奖惩制度。本项目已于2023年11月20日取****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2249944002V。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1 | 0 | 0 | 0 | 0.031 | 0.031 | |
| 0 | 14.69 | 0 | 0 | 0 | 14.69 | 14.69 | |
| 0 | 0.401 | 0 | 0 | 0 | 0.401 | 0.401 | |
| 0 | 0.018 | 0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655 | 0 | 0 | 0 | 0.655 | 0.655 | |
| 0 | 257046.45 | 0 | 0 | 0 | 257046.45 | 257046.45 | / |
| 0 | 87.92 | 297.58 | 0 | 0 | 87.92 | 87.92 | / |
| 0 | 272.44 | 289.5 | 0 | 0 | 272.44 | 272.44 | / |
| 0 | 25.89 | 31.09 | 0 | 0 | 25.89 | 25.8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活污水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 1 中 A 级规定限值。 | 锅炉排污水水质较为清洁,回用于脱硫用水。烟气脱硫技术是利 用石灰水溶液作为启动脱硫剂,配制好的石灰水溶液直接打入脱硫塔 洗涤脱除烟气中 SO2来达到烟气脱硫的目的。最终产生的脱硫废水从 脱硫塔底排出,进入沉淀池沉淀、再生处理后,上部清液循环利用; 底部产生的污泥达到一定量时由污泥泵周期性地送入离心脱水机进 行脱水处理,****公司利用。 本项目除渣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软化废水来自于软化水处理设 备排水,这部分水水量较少,属于不定期排放,用于除渣用水。 软化水装置再生废水回用于除渣用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用 水,脱硫废水回用于煤仓、灰渣仓降尘用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 水可全部回用,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市政下水 管网。****处理厂。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 pH 值范围为 7.9~8.3(无量纲);监测因子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 48mg/L;动植 物油 1.79mg/L;悬浮物 12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 11.6mg/L,均满 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监测因子最大日均浓度分 别为:氨氮 1.309mg/L;总磷 0.06mg/L;总氮 2.14mg/L,氨氮、总磷 和总氮的最大日均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 1 中 A 级规定限值。 本项目软化水装置再生废水回用于除渣用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 脱硫用水,脱硫废水回用于煤仓、灰渣仓降尘用水。本项目生产过程 中的废水可全部回用,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市 政下水管网。最终****处理厂 |
| 1 | 燃煤锅炉脱硝、脱硫、除尘设施 | 《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3要求 | 本项目 1#、2#锅炉烟气脱硝系统采用 SNCR+SCR 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 | 本项目 1#、2#锅炉烟气经脱硝系统采用 SNCR+SCR 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后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 11.3mg/m3、 41mg/m3、109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级)<1;锅炉废气中颗粒 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林格曼级)均满足《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3(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200mg/m3、汞及其化合 物:0.05mg/m3、烟气黑度:≤1 级)限值要求 | |
| 2 | 煤、灰渣库 | 脱硝装 置罐区无组织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0mg/m3,厂界无组织氨排放浓度最大值 为0.93mg/m3,脱硝装置罐区、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排放浓度限制要求; | 本项目无组织扬尘主要为储煤场扬尘、运输扬尘。 本项目生产所需燃煤由汽车运至厂区内封闭型煤棚,卸车时通过 采取喷水方法来减少煤尘飞扬,有效减少装卸煤产生的扬尘;锅炉房 采取封闭式输送廊道;输煤机转运点和煤斗间均采用密封罩、遮尘帘、 机械抽风和收尘相结合的除尘措施。 除灰除渣机均采用湿式作业,所得灰渣含水率高,无粉尘飞扬。 本项目产生的灰渣存放于厂区内渣场,定期运出进行综合利用。灰渣 场建设情况:灰渣场底部应采用喷浆防渗处理法进行防渗处理;灰渣 采用封闭式临时堆场贮存,灰渣临时堆放过程通过定时洒水降尘,有 效控制无组织粉尘外溢。 | (2)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 为 0.222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脱硝装置 罐区无组织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1.20mg/m3,厂界无组织氨排放浓度 最大值为 0.93mg/m3,脱硝装置罐区无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氨 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 1 排放浓度限制要求。 |
| 1 | 风机、机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 本工程对噪声防治采用综合治理的方式,首先从声源上加以控制,然后采用隔 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控制措施;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鼓、引风 机、循环泵和补水泵等放置在室内设备间,通过选用低噪声风机,鼓、引风机 安装时采取减振基础,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和墙壁的隔声作用,可降低设备噪声 和振动对外界的影响,经监测,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 56dB(A)~58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 48dB(A)~49dB (A)之间。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落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产生的 土石方用于场区平整,废钢筋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 集****填埋场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炉渣、除尘器粉尘、 脱硫渣等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 油、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填埋场处理。 | 本项目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场区平整,废钢筋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 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场处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体 废物主要为燃煤灰渣、脱硫石膏、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催化剂。本项目生产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大多 为可**化利用废物,项目产生的脱硫废物、炉渣、脱硫石膏和除尘器粉尘收 集后暂存于灰渣仓作为建筑材料外售至******公司、** ****建材厂综合利用;软化水系统产生的离子交换装置产生的废树 脂由厂家回收进行专业再生处置,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周期约为3-5年左右,一次 更换量约为0.2t。本项目工作人员共58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5.49t/a,厂区 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运至****填埋场处置;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锅炉运行维修保养过程中所产 生的废机油,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10m2),暂****公司 车辆利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机油为HW08类900-249-08; 本项目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量为0.2t/a。通常催化剂的运行寿命在3年左右, 因此脱硝废催化剂产生量为0.2t/3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废催化剂为HW50类772-007-50,目前实际运行不到1年,待催化剂到使用寿命 前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委托处置。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 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清洁生产相关要求,制定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 ****针对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污染事故制定 了《**县****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3月), 并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各项相关制度,该应****生态环境局** 县分局备案(备案号:654321-2025-005-L,详见附件)。为了评估项目应急准 备状态和应急能力,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行动中的缺陷,减 少或避免以后发生类似事故,由于救援不及时而造成严重后果,本项目每年至 少组织一次相关应急演练,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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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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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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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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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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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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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