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23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审批
浙江-宁波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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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5年6月23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
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
1 ****年产300吨二氧化硅空心微球及300吨低折树脂项目 ****开发区**路 **** 现有设备部分搬迁至新厂区,部分淘汰更新,并购置新设备进行扩产,建设一套300吨/年二氧化硅空心微球装置和一套300吨/年低折树脂装置及相关公辅工程。项目实施后,公司年生产300吨二氧化硅空心微球(含甲基有机基团)及300吨低折树脂。 [收起] 采取网络及张贴公示、报纸刊登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项目各装置产生的投料、冷凝、反应、水洗过滤、旋蒸、包装等工艺废气以及储罐呼吸、废水处理、危废仓库废气等公辅废气收集后(合计废气量2800m3/h)送**酸喷淋塔、碱喷淋塔、干式过滤器、RCO装置(设计规模3000m3/h)联合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并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RCO装置的备用设施。 建立密封管理制度,并实施泄漏检测修复(LDAR)技术控制排放;按规范要求安装排气筒及厂界VOCs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2、废水:项目水洗过滤废水、旋蒸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高浓度废水收集后(高浓废水量0.36t/h)先经汽提装置(设计规模2t/h)处理,冷凝废液和吸收塔吸收液均作为危废委托处置,尾水同地面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等低浓度废水接入废水调节池,经过滤、活性****园区纳管标准后****处理厂,达标排放。 3、固废:项目已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土壤监测结果均低于筛选值,地下水部分监测点位总硬度、氯化物、钠、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类等超标,其余各项指标均达标,超标原因主要受所在区域原生**沉积环境与区域地下水污染大环境有关。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冷凝废液、废水处理废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化学品废弃包装桶、废超滤膜、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产生量约286.8t/a,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危废贮存于**危废暂存库,面积为30m2,能够保证一个月储存量。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过滤材料,产生量约0.5t/a,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一般固废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面积为15m2。 建议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100米。项目**一个500m3的事故应急池,事故状态下能满足事故废水收集的需要。同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对照省市关于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应纳入安全评价范围,公司须对项目涉及的重点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收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6月23日

联系人:****环境局 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74-****5509

通信地址:****中心2楼E2018窗口(宁穿路1901号)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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