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范楼镇韩庄小学范楼小学窗户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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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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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范楼小学窗户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5-06-23 18:55
项目编号: XZP202****300031
项目名称: ****小学范楼小学窗户维修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小学范楼小学窗户维修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167358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 ****小学范楼小学窗户维修改造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⑵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6-24 09:00 至 2025-07-01 17:00
获取方式 6.1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 2025 年6月24日至 2025 年7月1日,每天 9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携带(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人邮箱及电话);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 6.2 招标文件 500 元/份,售后不退。 6.3 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7-04 14:30
递交方式 现场提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07-04 14:3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金地****艺术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标书代写
其他
(一)响应文件的评标方法与接收 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线下响应文件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4 :30 ) 前。 (二)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潜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李工 联系电话:158****5600 地址:**金地****艺术中心二楼。 (三)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响应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书代写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183****37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金地****艺术中心二楼202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8****5600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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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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