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樾项目A-01地块位于南园西路东侧、热电厂南道北侧、南园东路西侧,由**恒****公司开发建设,于2021年9月1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0080号),建设规模为总建筑规模146902.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336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539.08平方米。
现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对原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0080号)及其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规模明细》(编号:****)中尚未开工建设的许可内容(范围详见下图)进行注销:其中,总建筑规模注销74431.6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注销63927.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注销10503.9平方米。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注销内容如下:
1.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0080号)中“建设规模”进行部分注销,其中总建筑规模注销74431.6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注销63927.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注销10503.90平方米。注销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0080号)中“建设规模”变更为“总建筑规模72471.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436.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035.18平方米。”
2.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规模明细》(编号:****)中内容进行部分注销,具体如下:
(1)对“一、地上部分”包括102#、104#、106#、107#、108#、110#、111#、112#、113#、114#住宅,S101#、S103#、S104#、S106#、S107#楼、地下车库楼梯出口等建筑相关信息进行全部注销;对S105#楼进行部分注销,其中建筑底层面积注销456.52㎡,建筑总面积注销898.55㎡,公共服务设施注销448.43㎡,商业注销450.12㎡;对“地上合计”内容进行部分注销,其中建筑底层面积注销6997.65m2 、建筑总面积注销63927.79m2、住宅注销59736.82㎡、商业注销876.71㎡、公共服务设施注销3226.87㎡、其他注销87.39㎡。注销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规模明细》(编号:****)中“S105#”变为“建筑底层面积503.40㎡,建筑总面积1495.33㎡,公共服务设施0㎡,商业1495.33㎡”,“一、地上部分”中“地上合计”变为“建筑底层面积3316.75㎡ 、建筑总面积39436.11㎡、住宅37686.86㎡、商业1495.33㎡、公共服务设施253.92㎡、其他0㎡”。
(2)对“二、地下部分”内容进行部分注销,其中建筑总面积注销10503.90m2 、储藏室注销9974.72㎡、公共服务设施注销529.18㎡。注销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规模明细》(编号:****)中“二、地下部分”变为“建筑总面积33035.18m2、车库28014.91m2、储藏室5020.27㎡、公共服务设施0㎡”。
(3)对“说明”“地上部分”中内容进行部分注销,其中“102#住宅包含水箱间42.71平米;S101#为垃圾收集站120.00平米;S103#为物业经营用房201.48;S104#****服务站653.30平米,****服务站165.17平米,公厕60.36平米,养老服务设施370.28平米,警务室30.30平米;S106#包含便利店225.11平米,物业管理用房457.66平米,换热站256.90平米,换热站附属用房339.75平米;S107#为变配电室282.00平米”全部注销,“S105#包含物业经营用房306.94平米、文化活动室401.67平米、消防控制室46.76平米全部注销,商业注销143.18平米”。注销后“说明”“地上部分”中内容变为“S102#为开闭站253.92平米,S105#为商业1495.33平米”。
(4)对“说明”“地下部分”中内容进行部分注销,其中“储藏室注销9974.72㎡、属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地下电缆夹层529.18平米全部注销”。注销后“说明”“地下部分”中内容变为“包含车库28014.91平米,储藏室5020.27平米”。
现对上述内容进行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30********0080号)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规划明细》(编号:****)内其他内容不变。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公示期间,相关利害人可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规模明细》部分注销事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
联系电话:03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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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