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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供应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6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979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供应站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新增公称容积为35立方米常温全压式液氨储罐2台(一用一备),液氨最大储存量为28立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气: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氨、臭气浓度)、试车尾气(NOX)、氮气反吹废气(氨、臭气浓度)。废水:新增员工生活污水。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氨水(20%)、酸液等。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报告表。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