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1118号)、《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18﹞6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19﹞45号)文件规定:****公司等三家用人单位已圆满完成上年度就业见习工作,且仍具备见习单位申请条件。现拟认定****公司等三家用人单位继续为**区就业见习单位。
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被公示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公示期满无异议,即继续认定为**区就业见习单位。结合各用人单位见习岗位设置,2025年**区第三批见习岗位24人。该见习周期时间为2025年7月-2026年6月。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
监督电话:0351-****411
附件:2025年**区就业见习单位岗位信息表(第三批).xlsx
****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