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公开、公**则,规范招生管理,确保平稳有序。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
《**省义务教育条例》
《****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1.2025****小学学区划分
2.箬横镇2025****初中七年级/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 学校 |
班级 |
招生数 |
| ****小学 |
7 |
308 |
| ****小学 |
6 |
264 |
| ****小学 |
4 |
176 |
| ****小学 |
3 |
132 |
| ****中学 |
12 |
588 |
| ****中学 |
3 |
147 |
| ****中学 |
4 |
196 |
3.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1****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房户一致”)。****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房产取得的时间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小学、****小学、****小学、****小学贯庄校区、****中学、东浦中学、贯庄中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房产取得的时间须在2024年6月27日前(含6月27日)。
(2)2016年新的**市户口迁移实施细则出**(即2016年10月12日前),适****学区户籍但无房产的视作“房户一致”。
(3)2024年度箬横镇企业纳税二十强及2024年度箬横镇制造业二十强企业的高管人员子女;2024年度箬横镇区域内规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
(1)报名时适龄儿童****学区内的,但无房产(2016年10月12日后迁入)。
(2)箬政(2000)62号《关于马桥小区移民子女就学问题的函》中的适龄儿童(少年)、石松一级公路移民在朝西村的适龄儿****政府拆迁协议和拆迁前的房产证为准,房产是祖父母的,只能享受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名额,自行转让的,不予考虑)。
(3)“81”省道、**沿海高速安置户的适龄儿****政府拆迁协议为准,房产是祖父母的,只能享受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名额,自行转让的,不予考虑)。
第三批次
适龄儿****学区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为建**范围内小区和国有拍卖的****中心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招生办法(八)规定。
****学校负责资格审核,****小组会审。若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中心小学的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学校的空余学位数,则采用摇号的方法录取。
4.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登录**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s://www.****.cn/)搜索“****学校学生入 学一件事联办”或在手机APP“浙里办”中搜索“学在**”进入,点击首页“入学入园”进行报名。
四、适用对象
2025年****初中七年级、小学一年级学生
五、注意事项
1.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包含优待对象和随迁子女)集中****教育局规定时间,即6月24日至26日(每日6:00—22:00)。
2.本通知仅适用于2025年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小学****小组确定。
六、关键词解释
“分批录取”:所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先后顺序完成各个批次的录取工作。第一批次录取:所有符合第一批条件****学校直接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一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第一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数,采取摇号的办法录取,****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三批次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一二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第二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数,采取摇号的办法录取,****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新旧政策对比
相较去年,“2023年度箬横镇企业纳税二十强及2023年度箬横镇工业产值二十强企业的高管人员子女入学,分配给每家企业1个入学名额(同时为纳税二十强和工业产值二十强企业的享受2个名额)”修改为“2024年度箬横镇企业纳税二十强及2024年度箬横镇制造业二十强企业的高管人员子女入学,分配****中心小学、****小学、****中学各1个入学名额,在总名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各企业实际入学需求进行调整”;“箬横镇区域内2023年度营收增量前三的三产企业的负责人(以2023****中心数据为准,每家企业享受1个名额,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截至2024年6月27日),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修改为“箬横镇区域内2024年度重点服务业企业的负责人(以2024****中心数据为准,每家企业享受1个名额,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截至2025年6月26日),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
八、解读机关
****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