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碳赛科石墨负极材料循环利用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审批
广西-玉林-陆川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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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22MABQWKDN05戴宗宪
181****9418**壮族自治区**市**县
**县沙湖镇官山村晒谷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碳赛科石墨负极材料****基地建设项目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壮族自治区**市**县 **县沙湖镇官山村晒谷岭
经度:110.22287 纬度: 22.37196****环境局
2023-06-07
玉陆环项管〔2023〕14号****
2022-11-233000
724.1****
****0922MABQWKDN05**华川****公司
914********8529169**正大****公司
****0706MA5QBXU00X2023-10-31
2025-05-212025-06-19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21wjAx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5000t、高纯度石墨30000t(副产品七水硫酸镁浓缩液1200t、七水硫酸镁晶体3600t)年产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5000t、高纯度石墨30000t(副产品七水硫酸镁浓缩液30000t)
由于市场对硫酸镁浓缩液需求较大,试验基地压滤滤液经过中和及膜系统处理后制成硫酸镁浓缩液,硫酸镁浓缩液不再进入MVR系统蒸发结晶生产七水硫酸镁晶体,因此不设置MVR区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高纯度石墨试验线工艺流程:原料→混料罐→浸提→压滤、洗涤(4次压滤、洗涤)→5#压滤→闪蒸干燥→高纯度石墨。 2.石墨负极材料试验线工艺流程:高纯度石墨一热包覆→筛分一包装一成品入库1.高纯度石墨试验线工艺流程:原料→混料罐→浸提→压滤、洗涤(4次压滤、洗涤)→5#压滤→闪蒸干燥→高纯度石墨。 2.石墨负极材料试验线工艺流程:高纯度石墨一热包覆→筛分一包装一成品入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严格按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废气。项目运营后的废气处理。 1.原料筛分工序要求在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进料及筛分过程的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由1个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配液、混料、浸提过程产生的硫酸雾,采用氢氧化镁作为吸收液,硫酸雾经过酸雾吸收系统处理由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闪蒸干燥废气主要为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及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闪蒸干燥后的石墨物料经过负压收集管道进入旋风分离器出料,含粉尘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旋风分离器顶部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热包覆工序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C0催化燃烧机处理,热包覆工序废气与闪蒸干燥废气分别处理后一同经过DA003排气筒排放。 4.热包覆炉炉内燃烧器燃烧废气直接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 5.热包覆后的石墨筛分工序、包装工序设置于独立密闭间内,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与热包覆炉燃烧器废气一起由DA004排气筒排放。 6.项目原料筛分、产品筛分+包装、闪蒸干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粉尘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浓度及20m排气筒对应排放速率要求;热包覆炉废气颗粒物浓度要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浓度及速率。 硫酸雾废气经酸雾吸收系统处理后,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石墨原料筛分设置在独立密闭间,且内部设置喷淋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产生;产品筛分、产品包装环节设置于独立密闭间,车间内安装换气装置,减少生产车间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废气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废水。项目实验线生产废水1#—2#滤液和酸雾吸收系统废水经中和过滤后,与热包覆冷凝水进入膜系统处理,产生的纯水回用于实验线,浓水进入MVR系统进行蒸发脱盐制成七水硫酸镁外售,MVR系统冷凝水进入膜系统处理回用。3#、4#、5#滤液直接回用于洗涤、配液工序,无生产废水外排。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过****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试验设备、各种风机、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不合格品原料、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品原料、布袋除尘器收尘回收作为增碳剂项目原料。废包装材料外卖给废旧**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厂区内要求设置机油收集桶(金属制)进行收集暂时贮存,并在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待收集一定数量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 (六)环境风险。项目业主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做好浓硫酸、天然气、废机油等物品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防止发 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一)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二)废气 1、实际原料筛分为密闭容器,原料通过进料口进料后,关闭进料口阀门,****设备处于封闭状态,原料出料由筛分机出料口处软连接螺旋输送机输送进入密闭混沙机,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较少,因此未安装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 2、配液、混料、浸提过程产生的硫酸雾,采用氢氧化镁作为吸收液,硫酸雾经过酸雾吸收系统处理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闪蒸干燥废气主要为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及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闪蒸干燥后的石墨物料经过负压收集管道进入旋风分离器出料,含粉尘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旋风分离器顶部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热包覆工序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箱+CO催化燃烧机处理,热包覆工序废气与闪蒸干燥废气分别处理后一同经过DA003排气筒排放。 4、热包覆炉炉内燃烧器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热包覆后的石墨筛分工序、包装工序设置于独立密闭间内,筛分机及包装机均为封闭设备,故不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少量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热包覆炉燃烧器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废气由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6、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原料筛分、闪蒸干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粉尘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浓度及15m排气筒对应排放速率要求。 热包覆炉废气与闪蒸干燥废气共用排气筒DA003,热包覆炉颗粒物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200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中(颗粒物:120mg/m3)中较严者,即热包覆炉与闪蒸干燥废气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浓度限值为120mg/m3。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浓度及速率。硫酸雾废气经酸雾吸收系统处理后,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石墨原料筛分设备为封闭式设备,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产生;产品筛分、产品包装设备均为封闭设备,减少生产车间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 实验线生产废水1#—2#滤液和酸雾吸收系统废水经中和过滤后,与热包覆冷凝水进入膜系统处理,产生的纯水回用于实验线,浓水全部制成硫酸镁浓缩液外售,硫酸镁浓缩液不再进入MVR系统蒸发结晶生产七水硫酸镁晶体,原环评七水硫酸镁晶体生产由硫酸镁浓缩液进入MVR蒸发结晶制成,硫酸镁浓缩液为膜处理系统过滤反渗透等作用后浓水,取消七水硫酸镁晶体生产,增加硫酸镁浓缩液生产未增加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因此取消七水硫酸镁晶体生产对环境影响较小。 3#、4#、5#滤液直接回用于洗涤、配液工序,无生产废水外排。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过****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噪声 生产设备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 根据现场调查,不合格品原料、布袋除尘器收尘回收作为增碳剂项目原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废旧**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在厂区原料仓库内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对机油收集桶(金属制)进行收集暂时贮存,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现更新为《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收集一定数量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 (六)环境风险 硫酸储罐设置围堰,过氧化氢储罐区设置围堰,设一座71.5m3的事故应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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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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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846 0.846 0 0 0.085 0.085
0 0.13 0.13 0 0 0.13 0.13
0 0.02 0.02 0 0 0.02 0.0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5.598 5.598 0 0 5.598 5.598 /
0 2.252 2.252 0 0 2.252 2.252 /
0 1.404 1.404 0 0 1.404 1.404 /
0 -2 0 0 0 -2 -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化粪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混砂工序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混砂工序布袋除尘器 原料混沙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
2 稀硫酸配制、混料、浸提工序酸雾吸收系统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稀硫酸配制、混料、浸提工序酸雾吸收系统 稀硫酸配制、混料、浸提废气经过酸雾吸收系统处理后,排放硫酸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
3 闪蒸干燥+热包覆工序废气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箱+CO催化燃烧机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闪蒸干燥+热包覆工序废气布袋除尘器 闪蒸干燥及热包覆工序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干式过滤箱+CO催化燃烧机处理后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限值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 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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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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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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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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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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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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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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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