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化学实训室设备更新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基础化学实训室设备更新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市**大市场16栋16A08号
中标(成交)金额:37500元
五、主要标的一览表
| 货物类 |
| 名称:分光光度计 品牌:**仪昕 规格型号:723自动 单价:4150.00元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晓红、杨书怀、王小英
七、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长**路274号,联系电话:138****544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发系
地 址:学院第二行政楼206室
联系方式:136****4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学院第一行政楼301室
联系方式: 0562-****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 138****5445
4.****管理部门:
名 称:****纪检监察室
地址:学院第一行政楼306室
联系人:钱书记
电话:056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