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公告
为确保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顺利实施,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水行规〔2023〕2号)文件精神,****电站(****水电站(第三批)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定登记依据
《国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及《****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水行规〔2023〕2号)等文件。
二、核定登记对象
本次核定****水电站****电站完成搬**置和不搬迁只进行生产安置的在籍农村移民(包含新增影响区移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核定为后期扶持人口:
****机关和事业单位公招公聘、现役军人(含武警)提干的。
(二)已经转为非农业人口的。
(三)已经死亡的。
(四)其他不符合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要求的。
三、核定登记程序
(一)搬**置人口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移民人口登记。经符合核定条件的移民签字确认后,由村委会初审和乡镇(街道)复核,并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则安排复核登记),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不搬迁只进行生****小组为单位进行移民人口登记。****小组****小组会议,****小组的后期扶持方式为直发直补或项目扶持,并由村级初审和乡镇(街道)复核,同时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则安排复核登记),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人口核定登记时间
移民后期扶持核定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至2025年7月30日止。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083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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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