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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发的《**市**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泸江区农〔2022〕287)要求,**市******社、********社、**市********社、******农场等经营主体由于建设场地不能满足要求,主动申请放弃修建冻库的指标。经******农场自愿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审批,**市******社等4个经营主体的部分建设指标调整给******农场。现将项目调整内容(详见附件)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可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830-****951
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调整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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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