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本公司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前依法主动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信息及征求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市**区新塘镇**大道北381、383时尚广场项目首层;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主要从事动物美容洗澡、寄养、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包括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和绝育手术,主要接收犬类、猫类诊疗,不接收传染性瘟疫病动物,其中宠物诊疗20例/天(含手术5例),宠物美容洗浴7例/天,宠物寄养2例/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23、动物医院”类别中“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6、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提出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9、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5****9052
邮编:511300
联系地址:**市**区云曦街4****中心写字楼40层4005A、4006房
10、报告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omsF1UWHcvyJhvNV1LP79Q
提取码:d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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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