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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松人社〔2025〕36号
关于同意新纶和业职业技能****公司开展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智洪飞:
你递交的《关于成立“新纶和业职业技能****公司”的申请报告》收悉。
根据《**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市成人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操作办法的规定,经组织专家审核,同意新纶和业职业技能****公司开展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同意开设汽车维修工(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五级、四级、三级)职业培训项目。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市****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
抄送:****中心
****印发 2025年6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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