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及附件。 | 99,027.99 元 | 1(项) | 99,027.99 元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及附件。
(一)验收方式:
1.成交供应商应派遣有丰富经验和相应能力的工程师进行现场组织施工,并对施工操作不当或错误所导致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作日内组织验收。
3.施工完毕,经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5个工双方共同验收。
未尽事项详见询价通知书及附件。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报价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车运费、管理费、拆除费、出渣清洁费、保险费、税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采购人设置总价及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总报价及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出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
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随询价通知书一并发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逐项填报清单单价及总价,同时清单总价应与响应文件报价函中的总价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报价
本项目设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零贰拾柒元玖角玖分 (¥99027.99元)。供应商的报价中对于采购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暂估价以及暂列金额都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施工期间需要其他单位配合及其他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须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供应商的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竞采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未尽事项详见询价通知书及附件。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经结算审计确认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缴纳3%的质量保证金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及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银行账户上,不能以委托方式转账付款。
未尽事项详见询价通知书及附件。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