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办公室****医院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常见病等因素,参考同病种近三年度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并对医院医疗费用前50%的常见病种收取额度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以上公示的常见病种按照不超公示价格进行收取住院预交金,住院期间病情发展导致病种发生变化的患者,且住院预交金额度增加的,可分阶段补收至新发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其余病种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治疗方案收取。符合政策的特殊群体不收取预交金。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医院运营发展部,联系电话:0873-****416。本院实施时间从2025年6月16日开始。
****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