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基础调查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水**基础调查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人民路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市水**基础调查 服务范围:开展**市范围内一定数量的坑塘水储存量调查工作。根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坑塘水面图斑,部署抽样样本,开展坑塘测深及水储存量调查工作。根据区域特点、坑塘类型,按照不低于坑塘总数的1%开展坑塘抽样调查,合计200个坑塘水面图斑,构建坑塘“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统计模型,利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分析计算坑塘水储存量,形成调查成果需通过市级审核、省级复核通过并接收。 服务要求:供应商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熟悉并掌握水**调查等政策法规,并对水**调查成果负质量责任,按照上级自然**部门对该项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成果,调查成果需通过市级审核、省级复核通过并接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在90天内完成全部调查成果,经采购人认可并报市级审核、省级复核通过并接收。 服务标准:符合《****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7号)及《**省水**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皖自然资调〔2024〕2号)、《**省地表水域空间和储存量调查质量控制方案》等相关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景辉、王莉、乌永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收费金额:人民币叁仟柒佰伍拾元整(3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市桃州镇天官山路3号、广****商铺19-110号,联系电话:177****0875、0563-****19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桃州镇天官山路3号
联系方式:曹先生 177****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商铺19-110号
联系方式:0563-****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6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