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邹庄镇食品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市邹庄镇食品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市邹庄镇食品站地块。
占地面积:2389.20m2(约3.58亩)。
地理位置:**市邹庄镇刘沟村250省道东侧,奋达**侧。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历史影像图、现场踏勘、相关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原为邹庄乡食品站,80年代以后食品站停业,场地闲置至2023年底;2024年初,场地内拆除食品站内构筑物,平整地坪,开始建设住宅项目,建至第一层后停工至今。调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局******所提供的规划证明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建设用地分类”,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5月。调查地块原为邹庄乡食品站,80年代以后食品站停业,场地闲置至2023年底;2024年初,场地内拆除食品站内构筑物,平整地坪,开始建设住宅项目,建至第一层后停工至今。调查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废弃物、地表水及管道沟渠等。地块内不曾开展工业生产等其他生产活动。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调查地块四周紧邻地块历史上及现状为公路、分洪道、农田、村庄住宅、学校、政府机构等;调查地块周边500内无工业企业。
三、采样调查结果
为进一步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现状,调查期间针对地块内土壤进行现场采样和快速检测,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PID和XRF现场快速检测数据均无异常。
四、调查结论,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与分析,结合现场所采集的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于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委托调查单位:****公司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新诚****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2****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