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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货物类 | 采购单位:**** |
| 预算价:108000元 | 最高限价:单价报价,详见第三章,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若合同期内,结算金额累计超过108000元,则于完成结算后提前终止合同。 |
| 采购方式:公开竞价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
| 项目联系人:朱工 | 项目联系电话:186****8518 |
| 采购单位联系人:薛女士 |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0****8523 |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25/06/30 09:30标书代写 | 递交地点:****集团集采平台 |
| 开标时间:2025/06/30 09:30标书代写 | 评审地点:**市电子产业园A栋2楼评标区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基础电信运营资质的通信****公司或分支机构),应持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业务范围涵盖物联卡的办理。(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并上传)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公开竞价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公开竞价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月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未被“信用中国(www.****.cn)”或“信用**(http://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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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方式:
按实际使用的物联卡的张数进行费用结算,计费标准以成交供应商中标单价为准。每季度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使用物联卡卡号明细(加盖公章),采购人在收到数据后完成核对,双方对核对结果无异议后,采购人依据确认的物联卡使用张数*中标单价支付该季度费用。合同期内,若结算金额达到108000元,则提前终止合同。每次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均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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